首先,不是我吹张雪峰,但是现在新闻人……或者说新闻媒体行业,就是这个吃相。
为了点流量,真的是啥都可以出卖。
然后,心理学课上,大牛说过。婚姻一方开始背向而行,这个婚姻已经完了。挽回是自欺欺人。
然后,社会心理学白纸黑字,竟然……和我以前说的一样,当然我也不是原创。
婚姻维系前提,是两个人同时把婚姻共同利益防第一位,然后是对方,然后是自己。
所以说不好听的,题目和那些宁可兑付负债,也逼对方“有个态度”的。
那都不是婚姻目的,就是利益生意。
建议婚姻内转移大额资产的,按职务犯罪同等对待,该判就判。
彩礼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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