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知乎已经变成这样了吗,回答一个“陪审团制度适不适合大陆”的问题,没有一个回答提到201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竟然没有一个回答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竟然没有一个回答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竟然没有一个回答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只看到了一个回答提到了2005年开始存在的“人民陪审员”,但并没详细解释这个陪审员制度到底怎么运作的。)
不是,你们在讨论一个法律制度问题,是不是起码、起码、起码应该把明面上写在法条里的东西拿出来讨论下一?!
陪审员的权利:
第二条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第三条 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
担任陪审员的门槛:
第五条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六)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人数:
第八条 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
产生方式:
第十条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至少我作为一个本职工作和司法毫无关系的人是接到过短信通知的,但因为工作忙而拒绝了。当然,如果我是业内人士,按前面写的排除标准,也不会抽到我了。)

适用条件: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人民法院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影响判决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我能理解,这些法条到底落实没落实、落实效果怎么样,你们肯定会有争议。
但是?
竟然?
没有一个回答?
提到这部法律?
?????
知乎号称中文互联网键政第一平台,真就这么纯靠脑补键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