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的是我的专业了。
4.4公斤多,抓不到下线,不判他死刑立即执行,已经是从轻处理了,估计在过程中也交代了收快递情况和收到以后的处置情况,所以能够算上有一些配合警方工作的立功情节,不然妥妥死刑。
当年我们抓的2公斤左右麻古的都枪毙了。
入境和邮寄渠道被抓的人,无一例外说自己不知情,但是无一例外没什么用,侦查过程中所有的信息都会掌握的。
他这种明确了收大额资金的,肯定是故意贩毒的,家属再怎么闹也白搭。闹得更狠,说不定被掌握了什么关键证据二审改判死刑(之前有过这种案例)。
实践上真的有人收毒品然后无罪释放的,最多的一种情况是:
帮熟悉的朋友(邻居)去拿快递,被抓了。一查完全是两个人关系好,受托帮帮忙,啥都不知道,一分钱没收,收到后准备交给朋友。
上面的情况一调查就能查出来,上述情况缺少一个,都可以认定是故意的,毕竟一个正常人不会去帮完全没有交往的陌生人收一两次东西,更不会收明显超出必要限度的钱,只要为了赚大钱,都有侥幸心理。
还有一点,万一不小心被骗或者上了这条船,在国内不会被毒贩报复的,别想的自己太重要,大毒贩都在国外,国内运货的人都是他们默认的消耗品,消耗就消耗了,他们换一批人就是了,没这闲心思报复。
误入还是第一时间投案,如果真的是完全被骗并且第一时间投案说明情况,基本上没啥事,也不会被报复的,如果被抓住,那就是肯定故意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