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货费1.6万。
我不需要知道这个快递从哪里来,也不需要知道这里面是什么,但是我知道这东西绝对不是好东西,唯一的正确选择就是拨打110。
事出反常即为妖。取个什么东西能要1.6万?你以为开的是前四后八跨省转运吗?
现在一般大件大概是400块钱一吨,一车装33吨,差不多1万多。

但是12根避震器显然没有33吨。
如果说去帮忙跨省取个快递,从河北到荆州高铁大概600,往返加上中间的吃饭加上好处费,给到2到3000块钱是可以的。这样,法庭可以听从辩护意见,但1万6显然是有鬼。
运输毒品罪中的“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运输的是毒品,仍有意实施携带、邮寄等转移毒品的行为,且对运输毒品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或希望态度。
简单说就是“心里清楚是毒品,还主动去运”,不要求知道毒品具体种类、数量,只要明知是毒品即可。
行为人受雇运输时,对方支付远超正常运费的报酬,要求避开检查、深夜运输或藏在隐蔽位置,明知大概率是毒品仍继续运输,就达成了故意的定义。不是你一句不知情就能摆脱的事情。
你收了1.6万元,去拿个快递,你觉得你不知情?
无非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呗。
这玩意需要重判,大判,特判!要不然以后都来一句不知情,岂不是毒品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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