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我很早以前就给学生讲课讲过的问题,虽然我的回答没什么深度,但是还挺切这个题的,概述过来看一下。
一,中国传统上是王霸杂用,儒法结合的。不是只讲仁义道德。外儒内法,一直是中国文化政治的核心。
二,古代的法(法术势)和今天的法(现代法治)虽然不太一样,但是有相通的内核,就是用普遍规则来约束人,形成制度。
法这个东西很好,但他有弱点的:
1,它是下限,对人的要求其实很低。你表扬一个人,会说他不犯法吗?你表扬一个作家,会说他没有错别字,文字通顺吗?
2,它欠缺弹性,需要不断更新,更新不畅就国灭人亡。法律永远跟不上社会的发展,总是滞后性的,总有漏洞,总有空子。靠法律想解决一切的社会问题是靠不住的。
3,成本高,太脆弱!
3.1. 想用法律解决一切的社会问题,需要多少法律从业人员?需要多大的管理运行成本?需要覆盖到多么广阔的人群和深入到多么细的基层层级?
3.2. 在紧急状态下,在非常状态下,社会形态发生巨变的时候,谁来操持法律?比如中国历史上的两次衣冠南渡,那时候有法律吗?中国社会基层是怎么运行的?比如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那时候有法律吗?那时的中国是怎么运行的?为什么其他古老国家在漫长的历史中都亡国灭种了,而中国可以挺到现在?靠的绝对不是这么脆弱的法律系统。
三,中国人在法律之上,还有道德和理想。这就是儒家精神。明朝中期之前,儒家文化在中国历史中一直扮演着进步推动者的角色。
在法律的触角伸不到的地方,在国家政治系统崩溃的、战乱天灾的历史时期,儒家精神为代表的道德理想,一直维系着中华文明的火种。
大禹治水,齐桓公九合诸侯,丞相北伐,洪武北伐,岳飞文天祥与陆秀夫抗争至死,从孙中山到毛泽东这些革命家冒死斗争… 哪一样靠的是法治?维系中华文明火种的——在那些至暗时刻——全是儒家文化这样理想主义的道德与精神。
形而下的规则与形而上的理想,都不能偏废,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个健全而古老的文明做出的这种选择,自然有深刻的智慧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