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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来超市称 3 岁幼童「偷盗」千元商品,如何从法律角度看待幼童行为的责任?

港城宝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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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这两天很火。

有个三四岁的小孩拿了“好想来”店里的糖,妈妈想趁机教育孩子,就带着孩子去店里道歉。店员就坡下驴,要赔偿几十块(据说是60块,又有人说退回了50块,众说纷纭的)。孩子妈妈就赔了。然后店员说最近店里丢了六千块的东西,要赔。这下家长懵逼了。于是闹起来了。

这个事让我想起武大杨景媛事件里的“保研丹”了。据一些网友说,事件当事人肖某某从小也是被母亲教育得很听话,遇到冲突有没有错都要认错,据说甚至会因为和女同学闹矛盾被逼下跪的历史。

这些事儿真真假假的,咱们也不是调查机关,也不好验证,但是就事件的逻辑来说,还真是一模一样。

近些年的人似乎都在失去基本的自卫能力,思防不足以自卫的情况越来越普遍。

2018年以前,中国的法律鬼通过正当防卫权虚化的方式,将一大批敢作敢当的人送进了监狱。

2018年苏州昆山龙哥案以后,正当防卫权落实了,中国的法律鬼就另辟蹊径,通过强奸案泛化的方式,继续将一批人送进监狱。

我看网上的信息,说是有个地方重点中学的老师,被前女友起诉强奸,进了监狱,家里花了很多钱打官司,结果越是喊冤越是在监狱里被打得很惨。这个说法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毕竟现在监狱据说管得很好了,不让打人了。所以是不是编出来骗同情的,咱也不知道。但是这样的家庭能被强奸泛化定向打击,看来的确是正经的良家子了。

你还别说,中国的法律鬼总能够精确打击到中国的良家子,还真是有一套。

我现在相信中国真的实行了三权分立了,至少司法权肯定是独立了。

风大 可稍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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