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了不少答案,我看没人敢说,症结在于一类医疗器械和部分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部门的审评职能出了问题。
直白一点就是有些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局及其医疗器械注册审评中心,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但是从审评流程和技术方案上又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医保局又不能跨部门职能去对医疗器械注册乱像进行处理处罚。
翻了不少答案,我看没人敢说,症结在于一类医疗器械和部分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部门的审评职能出了问题。
直白一点就是有些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局及其医疗器械注册审评中心,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但是从审评流程和技术方案上又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医保局又不能跨部门职能去对医疗器械注册乱像进行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