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轻武器爱好者,枪支这块以前研究过一些。
非法持枪的构成“门槛”就是气枪两把,火药枪一把。
后来气枪由于认定标准较低(也就是著名的1.8焦)所以要结合危害,一般情况下没有危害多为没收以及行政处罚。
而火药枪标准不变,一支就是刑事责任。
自制的火药枪要能够完成击发,制式的可以在功能或者零件缺失的情况下认定。
所以,新闻里的人非法持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没跑了。
非法持枪的量刑只跟枪支的数量质量有关。
所以不能以造成他人重伤来定为“情节严重”。
这帮人还涉及非法狩猎,同样的非法狩情节判定跟猎物数量以及对生态的破坏有关。
由于疑罪从无原则,没有证据表面嫌疑人存在故意射击钓鱼者的情况,所以基本不存在认定故意伤害的可能。
大概率是过失致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