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只讲证据和基本事实,非故意但致他人死亡就叫“过失杀人”,追究肇事者的责任理所当然。即使主观上不存在故意害人想法,但客观上违反规则操作设备,主体责任同样不可避免。比如穿高跟鞋开车,造成重大伤亡车祸事故,女司机也喊冤但为啥路人都说她该死呢? 发布于 2025-11-05 19:31・浙江 赞同 41 条评论分享 收藏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