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说一个问题:指居本来是保护涉案者权利,不让他进看守所,从而给予一定的自由的制度。反倒成了办案机关绕开监管滥用刑讯逼供的手段。这再一次证明了对执法部门应当采取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至少应当不低于对涉案人员的监控。 一个人就算涉嫌最严重的罪行,都不应该遭到刑讯逼供。因为这种行为一旦被放纵,就必然制造出大量冤案。 发布于 2025-10-30 17:03・广东 赞同 95729 条评论分享 收藏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