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这其中有畸恋哦。
给没看新闻细节的人讲一下:
主犯是A和B。
策划者是B。
受害者是A的母亲。
A和B从初中开始关系就“很好”。
好到什么程度?
A所有的钱都给了B挥霍。
这个“所有的钱”是字面意义的。
A之前家里拆迁了三套房子,都卖了,供B挥霍,现在一家人租房住。
A母亲,也就是受害者,之前遇到真正的交通事故,获赔了30多万,A全部取出来给了B,供B挥霍。
正因为这次交通事故赔了30多万,B才萌生了用A母亲骗保的想法,A居然欣然同意。
而且他们尝试了多次,包括企图杀害A的父亲骗保,只是没有成功。
多次对自己父母下手,A在B的指挥下毫不手软。
终于杀害自己母亲成功,保费到手,A又把钱给了B挥霍。
请问,这可能是正常的“老大”“小弟”关系吗?
这绝对是恋爱脑啊!
A绝对是爱上了B!
这男男的爱情比男女热烈多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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