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概6岁的时候,被父母扔到了一个超级正规的地方学游泳,正规到有标准赛道和完整的一套跳水的跳台。估计全红婵刚开始练的时候,都未必有那么正规地方。毕竟,我们那个游泳班就在国家体育总局,天坛那边,没有泡过奥运冠军不好说,但拿来给正规运动员日常训练肯定够的。
游泳我是没学两天,但我非常明确的记得,教练从第一天起就教我们不许往水里跳。甚至我也不明白,跳跃入水这种明显是奔深水区才用得上的技能,他是怎么想的在1.1米的水里教跳水。
一般来说,体育老师多少都得是体育大学出来的,正经当过体育生练过几年。我不信这么初级的规矩他不懂。
但是,游泳馆是不能没有救生员的,或者说,救生员是不能不起作用的,我是没有想到,他们居然说什么因为看到有7岁女儿在,以为是闹着玩。这个预备甩锅给孩子吗?7岁,她捅死人都不犯法的,这么大一口锅,也好意思的往孩子身上扔?我要是娃她妈,就索性让她拿家里菜刀,给这个负责人放放血。客人无所谓,人家没赚这份钱,溺水救人本身也是高危行为,人家不去做,是非常正确的做法。看着有救生员,人家不报告也没有问题。 毕竟,救生员是干啥吃的。
水下憋气五六分钟很正常?人言否?他们正常的标准怕不是都是对标运动员吧。反正早年有一些挑战节目,有一项是憋气,我看过的几期里,就只有一个人大概是4分多钟,一般人一两分钟就已经很不错了。
就死者这种蠢到可以竞争达尔文奖的做法,就是当时救了,也很可能活不了。说白了颈椎受损,当场就直接over都很正常。但别人的犯蠢,不意味着救生员就可以失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