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下行必然带来道德整体的变差,一开始可能是诚信缺失、欠钱跑路,再后来可能是偷盗抢劫、盗贼四起,再后面就是一步步挑战社会底线,直到问题解决。
无论我们如何谴责伤害无辜,都没用,因为我们“想要对话的那个凶手”已经没有和我们对话的意愿,人家本来就不想活了。
我们不应该停留在谴责杀人者,而应该预防,而应该作为一个学术问题研究,因为这件事本身是一个概率问题,是数学问题,不是道德问题。否则会陷入一个困境,我们越是对凶手进行道德谴责,模仿者、类似案件越多。因为我们不知道,海面下的冰山到底有多大,这点从评论区就能看出来。
一个人面对当下困境无法解决且未来没有希望的情况下,最后无非是走向两个极端,要么内耗自杀、要么外耗杀人,因为压力要有个承担者,这是一种平衡。
日本经济大萧条时期很多学者研究过,有一个清晰的路径。自杀的日本人很多,杀人的也有但是少。自杀者主要是遇到经济问题,比如高利贷、赌博、创业投资失败,或者觉得人生没有希望,永远无法翻身。自杀者通常会把过错归结于自身,比如借高利贷、创业、投资、赌博,这些主要是由自己“决策失败”导致的局面,虽然也和整体经济环境有关,但是主要还是因为自己。
杀人者则主要是因为社会不公,比如从小因为家境遭遇“校园霸凌”,长大后在职场遭到“欺辱”,又或者遭遇“司法不公社会不公””,关于“司法不公”的例子我举几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都是典型,一个是“张扣扣案,十几年后替母复仇”,一个是“福建村民灭门自杀案”、一个是“地下车库杀女法官”。这都是由司法不公引发的,司法管不了,自己动手。另外还有重灾区就是“老板欠工资不给,杀老板儿子的、杀老板的、把老板全家灭门的”、“中介玩套路欠钱不还,一怒之下杀中介”。类似案件几乎每年都有,网上一搜关键词到处都是案例,我甚至怀疑每月都有相关案件,这一类案件是由“经济纠纷”转化的,因为“老板欠钱不还”的案子太多,所以就有了“110不直接解决经济纠纷”、“老板欠工资属于劳动纠纷”、“经济纠纷xxx元以下不立案”、“劳动纠纷由xxx相关处理”,众所周知,xxx就是个笑话,所以有人为了几百块把中介、老板刀了。也许在“司法”看来,3000以下还叫钱吗?但是我可以负责任的说,由于中国基数大,一个3、5人的骗子中介团队一个人骗300,一年也能骗大几十万,然后一个中介团队骗几十万,一千个一万个中介呢?大部分人找工作都被骗过,好一点的是把你骗去只骗个路费,差一点的是还要骗你交钱,所以才有了让你交钱的都是骗子。这种就是坏人依托司法骗人,最终全社会买单,如果刚好就有那种活不下去的被骗,然后求助无门……所以这也可以算做“司法不公社会不公”,因为穷人确实难以发声难以维权。
我们今天遇到的一些问题欧美也曾经历过,更重要的是他们有一大批学者研究这种事情,以科学、社会学的知识来研究来解决这些事,在中国,也许他们存在某个地方,但是就是看不到。
一个木桶的容量,是由最短的那块板决定,社会整体的道德,是由经济最困难的人决定。没有托底,道德即绑架,没有公正,恶向胆边生。
最后我想以一个经典的场景和问题来结束,一个繁华的大城市里,灯红酒绿,路边一个看起来就很值钱的公共设施,可能造价一百万,这时候一个流浪汉实在饿的不行了,他找来一块石头把这个公共设施砸了想卖钱换一点食物,我们到底该如何评论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