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上:被救女子和律师 的言行没有问题;
效果上:系统考量:以后别救了;——不救除自己 血亲之外的任何人;没有义务,你救了,自陷风险,后果自负,被救者没有任何义务;
说说人话:
1、不要把出自己外的任何人预设为:“好人”or “明事理的人”or “理性人”,将他们一律预设为 自私自利+不负责任 的人;
2、不要圣母心泛滥,默默路过,不要有任何道德上的愧疚感。除血亲外的任何人,没有义务救助;
3、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把自己的小家庭管好;
4、学法律的到最后已经不是人了;——这话反复读几编,这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