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个很多人没注意到的角度吧。
这次,人大通过这个表决,也算是致敬经典,历史重现了。
1981~1982年,香港回归前夕,中国和英国就围绕香港主权问题展开谈判博弈,双方会谈在1982年一度因双方矛盾过大,而实际中止。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放出了最后时间——如果谈判不重启,那么中国将在1983年6月,将自己解决香港问题的提案提交全国人大表决。
这里需要注意,全国人大,是一种超级议会制,从根源上来说,国务院的行政权、人民法院的立法权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权,以及政府领导人任命权,都是由全国人大赋予的——如果没有全国人大授权,这些机构就失去了权威性。实际工作根本不能展开。
反过来说,一旦某个方案、政策,进入全国人大表决程序并顺利通过,意味着这个目标成为了整个中国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中国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也就是说,中国政府给英国开了个难题——如果你不谈判,那么1983年6月全国人大一旦表决了,中国就会单方面宣布香港问题解决方案,英国就失去了一切谈判的机会。
当然,英国可以选择使用武力抗拒,但考虑到香港的地理和中英两国军事实力差距,英国根本没有胜算。
于是驻港总督和英国驻华大使紧急联系撒切尔,随后迅速发表声明愿意继续谈判(1983年3月),而中国又晾了英国2个月,直到1983年5月才表示愿意继续谈判。
这个方案,才没进入人大表决。
本问题也是类似的。台湾光复80周年纪念日,这个决定如果是国台办下的,那大家多半当个乐子看;可这是全国人大下的,那这性质就不一样了——根据宪法,你在中国,是找不到比全国人大还地位高的机构的。
至于这个决定有什么意义,依然是中国日常的政治表态——台湾是中国内政问题,中国内政怎么处理,轮不到外国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