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抛开小莉帮忙的春秋笔法,透过迷雾看本质,就两点:没领证、遗腹子。
婆婆所谓的“要求孙子迁回男方户口”,也是曲笔。你想一想,要完成这个操作,需要的程序是什么?是亲子鉴定啊......
没有这个程序,那么这个孩子在法律上就是没有亲生父亲的,因为没领证。
既然他不是死者法律意义上的孩子,自然分不到遗产。
想分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亲子鉴定。非婚生子和私生子继承父亲的遗产的流程一样。没做,就建立不起法律意义上的父子关系。
这么一分析,是不是就懂了?
那为啥她不去做亲子鉴定,坐实父子关系,合理合法拿走一半遗产呢?
嘿嘿。
但凡她愿意走法律程序,也不会去找小莉帮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