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為什麼「硬」,玩到要吃企業這種程度都不明。
別懷疑,這種等級的行動就是「沒收財產」。英國人吃掉阿布財產,好歹是以凍結名義慢慢用管理費用等「侵蝕」。荷蘭玩這招可是在法律上有的玩。
(雖然我也看不懂收購安世後,資方奇怪的操作。IT、Fin 部門居然沒在總公司手上!!!)
大概率就是美國之前與荷蘭等國進行全面制裁的「演習」。然後荷蘭太興奮搞出這場事端。
然而美國剛出手就被打斷骨頭。荷蘭這下助攻不成,成了主攻。望向躺在草地上的美國。自己也慌了。
荷蘭在「法律」上的作業,可是有問題。從憲法層級論,問題也很大。中方的牌非常多。
不小心衝第一的荷蘭不出血是收不了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