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尔衮不是只会杀人,反而亲口说过反对杀人:
恩养众民,各安其守,可一天下也。杀人而安天下者,可得闻乎?
没有一个政治家认为杀人可以夺取天下,多尔衮也不例外。
清初杀人比较多的原因,一则是大环境如此,想找一个清清白白的政治势力,明军?清军?农民军?很遗憾,可能根本不存在。
大家心目中的反清势力:除暴安良,解救清军压迫下的百姓
事实上的部分反清势力:见到戴满帽的平民立即绞杀
天明,七门不开,绞杀董巡按于帅府西,绞杀湖西陈守道于帅府南,尽捕逐司道府县官诸兵,民戴满帽者辄射之。是日,城中委弃缨笠,积道旁如山。
事实上的部分反清势力:掠夺女性
贼初入民舍曰:假灶一炊,少焉曰:借床一宿,继而曰:借汝女妻作伴。藏匿者狎男子遍搜,不从则死。福安胡同一夜妇女死者,三百七十余人。益肆淫掠,夜劫妇女,哭声震天。西城妇女填井死者,不可胜数。
被清军围剿后直接把抢来的妇女烧死:
姚公一寨,纠聚多贼,称戈聚敌。因我兵围困之久,遂自起焚逃之见也。寨中妇女资蓄,尽付逆贼之一炬矣。
史可法,被公认是当时最端庄正派的将领,也无法约束军队不骚扰百姓。

二则是清军人数实在太少了,当时八旗满洲一共五万五千人,京畿驻防点只能有五十人,外头也不过上百人。


汉人军队对八旗满洲的人数呈压倒性优势,一旦在哪里落入下风可能就是兵败如山倒,巨大的压力应是容易走极端的原因。
清刚入关时,多尔衮明确说过勿扰百姓,也约束过军队,“不如约者罪之。”
此次出师所以除暴救民,灭流寇以安天下也。今入关西征,勿杀无辜,勿掠财物,勿焚庐舍,不如约者罪之。
义兵之来为尔等复君父仇,非杀百姓也。今所诛者惟闯贼。官来归者复其官,民来归者复其业。师律素严,必不汝害。
入边之日,凡有归顺城池不许杀害,除剃头而外秋毫毋犯。其乡屯散居人民,亦不许妄加杀害,不许擅掠为奴,不许跣剥衣服,不许折毁房舍,不许妄取民间器用。其城屯不论攻取投顺,房舍俱不许焚烧,犯此令者杀以儆众。
命令军官们发誓过:
诸王、贝勒、贝子、公等向天发誓曰:我等若有隐瞒不从此令者,或闻有旗人及本宗家人违约犯罪而不告者,则天地共诛,不尽寿数。
固山额真以下,牛录章京以上各官,向天发誓曰:我等若有毁坏民房,器皿,杀猪宰鸡,抢掠民物,偷窃财畜,并知情未报,隐瞒城内什物,不勤于禁止者,天地共诛,以死处之。
因下令,凡取民间一切细物者,鞭八十、贯耳。
多尔衮定鼎京师后,还调查有没有鳏寡孤独,进行赡养。
京城内流贼蹂躏之后,必有鳏寡孤独、谋无生计及乞丐街市者,着一一查出,给予钱粮恩养。
当时,清军的军纪确实相对来说比较好,这显然是胜过明军、农民军夺得政权的原因。那时,明朝遗民也是认可的(当然后来不行了)
九王子者,即摄政王也。其治军最有法,杀一人者,十人偿之;杀一犬者,一人偿之;犯淫者,诛无赦。有头目迁至成国公府,闻有寡妇二人,即不敢入其门。
——陈济生《再生纪略》
在明末清初的时人来看,清军算是比较好的了,认为清军重整了混乱的社会秩序。
本年秋,流寇攻破北京,被我朝兵杀败。本县人将其所设贼官杀戮,防御将军办逃去,四处土寇交讧,日无宁时,昼夜惟以守砦为事。
知北京已失与崇祯帝之下落,大清定鼎之一切事,以及流寇之胜负举动,皆茫然不知。各州县皆无官长,真无天无日时也。本地各营头互相争斗杀抢,荒树满地,骸骨遍野。
三月乱愈甚,家家无粮,日不聊生,不惟土贼于麦熟时抢,即良民亦皆安心抢麦糊口度命。
四月内,大清皇帝有诏,随即各处安官,乱极思治,人人欢悦,即贼寇亦安分不妄为,即仇敌亦见面相揖逊,而世界改观矣。
——《刘桢年谱》
顺治六年,多尔衮重申过禁止抢夺:
谕兵部:满洲汉人俱属吾民,原无二视之理,但迩来用兵亦出于不得已,岂可苦累良民。仍约束兵丁,民间之物毋许秋毫侵犯。不时遣官稽察,如有抢夺害民者即时察出,治以重罪,该管者连坐。并严饬各牛录各拨什库,转行所属。今后有抢汉人一物者,即行处斩。家奴有犯,罪及家长。其牛录章京拨什库及屯拨什库若不严为晓谕,一并治罪。有带弓箭军器伙众劫夺者不分首从,悉行处斩。
清军虽然不好,但是也没有大家想象得那么差。顾炎武就记载过,时人还是希望清军来恢复混乱的社会秩序。
清行如蟹,何迟其来。
——顾炎武《思文纪略》
受害者延颈清兵,谣曰:清兵如蟹,曷迟其来。
——计六奇《明季南略》
当时,兵部尚书劝多尔衮没收百姓的兵器,多尔衮不同意,认为应该向百姓发放兵器让他们御敌,这一点倒是很有趣。
兵部右侍郎金之俊启请收民间兵器马匹入官,摄政和硕睿亲王以民间兵器藉以御盗,不允。
近闻民无兵器,不能御侮,贼反得利,良民受其荼毒。今思炮与甲胄两者原非民间宜有,仍照旧严禁。其三眼枪鸟枪、弓箭刀、枪马匹等项,悉听民间存留,不得禁止;其先已交官者,给还原主。
多尔衮并不是那么极端,更不是只会杀人。
比如说他是清朝第一个推行满汉通婚的执政者。
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
几天后还特地补充,如果满人男性想娶汉女,汉女只能为正妻。
诏户部:其满洲官民娶汉人之女,实系为妻者,方准其娶。
多尔衮认为满人、汉人是很相似的,希望满汉和睦共处。
满汉语言各异,心性自同。
汉人尚文,满人尚质,今欲联满汉为一体,使之同心合力,欢然无间。
多尔衮鼓励过汉人状告不法满人。
统一天下,满汉一家,同享昇平,岂有歧视之理?……被害汉人遇彼不法之徒,须记其姓名,控告该地方官,即行申部。该部究其情之轻重,严行定罪,不得丝毫偏袒。
多尔衮担心满人经商,会强买强卖,以势压人,强调过多次不许亏直勒买,若有不法行为,直接送往京师治罪。
摄政和硕睿亲王谕户部曰:比因东来之人,借鬻人参名色,扰害地方,特行严察究治。但小民恃贸易为生,未便禁止。惟当设立科条,使之遵守,以后人参止许于南京、扬州、济宁、临清四处开肆贸易。一应满汉人民,或商或贾,各听其便。倘市易不平,致行抢夺,以及亏直勒买等项,地方官即执送京师治罪。
多尔衮禁止宗室、高官经商。
禁止诸王府商人及旗下官员家人,外省贸易。
多尔衮禁止满人把钱交给汉人,让汉人为自己经商。
谕诸王及官民人等曰:凡我黎民,无论新旧,同属朝廷赤子。近闻有将归顺人民给予满字背帖,径充役使,或给发资本,令其贸易,同于家人。或擅发告示,占据市行,与民争利,亏损国税,乱政坏法,莫此为甚。
多尔衮摄政时,特地要求满人不许参加科举,以此保护汉人的利益。但特别的是,他允许八旗汉军参加科举。
诏开科举,八旗人士不与。
八旗汉军通晓汉文者,无论俊秀、闲散人等,并赴廷试。文理优长者,准作贡士,以州县即用。
摄政后期,多尔衮废止了自关外就有的圈地和投充。
自今以后,民间田屋,再不拨取,永为禁革。其先经被圈之家,着作速补给。如地方官玩忽,不为速补,重困吾民,听户部严察究处。
自今以后,投充一事,着永行停止。
多尔衮禁止旗人居住外城。
京城汉官汉民原与满洲共处,近闻争端日起,竟无已时……外城地面不准旗人居住。
多尔衮禁止满人购买民间田产房屋。
民间地土房屋,禁止旗人置买。已于顺治七年三月内,定例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