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曾经的法学生,我回答下这个问题。
看过原视频,杨宝花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法官正确的作法是拘留三天,罚款一千,
再来骂,再拘三天,再罚一千,如此办理,估计杨宝花最多两次也就老实了。而且谁也说不出什么来,因为杨宝花确实干扰了行政秩序,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适当。
但这件事法官太稚嫩,上来给人家罚款十万,这就于理无据了,等于自己将把柄递给了对方。
我之前的刑诉法老师是法官出身,他说他有三不判,当他感觉极度疲惫,极度愤怒,或者醉酒的情况下,他是不会作任何决定的。工作可以留到第二天去做。他还说了一句话,和《第二十条》里的一句很相似,法官判的不是案子,是人家的人生!
这个法官这么情绪化,我个人觉得,她即便不挫在杨宝花上,也会挫在李宝花,刘宝花身上。
杨宝花不算无辜,但确实揪出了一个不合适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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