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说这个事情的时候,我是恐惧混杂着愤怒。是不是权力者想怎么判就怎么判?
厕所里扔砖头,激起民愤了。我身边的人都在讨论这个问题,一次不公判罚比十次违法行为都要恶劣。因为法律是源头,不公的判罚就是污染水源。
还有这件事情其实是三个月之前发生的,为何现在才处罚?
还是说,决定事态走向的,其实不是法律,而是发酵起来的舆论?
前三个月女法官都是眯着眼斜眼看农妇,舆论起来之后立马弹起来发公文处理他。
这个女法官如此判罚,已经是违法了,你别和我说她一个法官不懂法律。这难道不是知法犯法吗?
武汉大学杨景媛的保护伞倒了。
希望能进一步看到针对这位女法官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