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优先交给有良知的人抚养。人性的善恶,无论父亲或母亲,都有可能。只是恶毒的女性概率少些,但女性不等于善良,男性不等于恶毒。不以性别定善恶。见过很多自私狠绝的人母,为了一己之私欲,把孩子当筹码,为达目的不惜牺牲孩子的幸福和健康。真正爱孩子,夫妻关系可以解除,亲子之爱不会因婚姻破裂而消失,而成仇敌。任何把孩子当达到私欲的工具手段,法律应该都不预支持。可惜不到出人命,法律对于未成年孩子干预得太少太少。什么二岁孩子归母亲,全然不顾这二岁孩子,究竟是谁养到二岁的。这种闭门造车的刻板规定,很多时候是助纣为虐。为那些成为婚姻牺牲品的孩子,而深感悲凉绝望无助。唯一能做的希望天下父亲母亲,在生孩子之前,请先审视好生父生母的人品,再经营好婚姻,再选择生孩子。不要让孩生出生在善恶混战,硝烟弥漫的战场,时刻成为战争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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