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的亲子链接更薄弱,这是我基本支持现代随父姓的原因,母亲与孩子的联系更加紧密,需要姓氏作为联系没有那么迫切。男性现代和孩子的关系比古代还要隔离,在古代由于女性社会地位的普遍低下,经济差距足够大,男性即使在孩子成年后再进行对下一代的投资也完全来得及,现代可不同了,父权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正在迅速消失。
现在的年轻人有几个认同上一代的观念?有几个信服上层的领导?当权威和力量都不足以控制下一代,只有情感能够维系两代人的关系。培养感情需要双向链接,男性如果不是自己带孩子,再加上孩子两三岁开始大多数时候都在上学,很多男性对自己的孩子都谈不上亲密和了解,对并不亲密的孩子也很难产生正常的爱和亲情
离婚幼小孩子基本随母本来就是司法遵循的原则,如果孩子判归父亲,要么是母亲不要,要么是母亲条件太差。本案父亲饿死孩子不代表孩子随母就一定会好,更不代表其他案子就应该把孩子判给母亲,应该做的是增强父亲和孩子之间的感情链接,比如强制男性育儿假,提倡男性亲子文化,提高家庭社会地位等。
另外,应该开始着手建设儿童社会保障机制,对于被家暴儿童,事实无抚养人儿童,特殊儿童,提供社会保障机构救助方式,对监护人恶性行为暂时或长期剥夺抚养权,让他们缴纳社会抚养费,才能在恶性案件发生前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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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删掉我支持现代孩子随父姓这几个字,评论区就没有不同声音了,但是我不会这么做,因为这个方法是所有途径当中成本最低,家庭自己最容易做的一种方式。我支持女权更支持性别平权,但女性要求冠姓权并不是性别平等,而是将男性特权改成了女性特权(如果是平等的话首先应该自己改为随母姓而不是在孩子姓氏上要求权力),我不支持男性特权也不支持女性特权。我支持当下时代的孩子随父姓出于对孩子利益最大化,出于现实男性更多时间需要工作无法增强与孩子的亲子链接,如果将来家庭与工作中男女更加平等我也支持随母姓,关于冠姓权我的回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