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女子将按照高空抛物罪的罪名从轻发落。
但是该说不说,这名女子的应对方式不太正确,如果应对得当她是有可能免予法律追究的。
受到近期某著名案件二审判决的启发,如果下次有女性遇到类似情况,我建议女子这样对警察说:
当时我看到对面楼栋窗户内有闪光,并且自己正好在家换衣服,怀疑对面有人偷拍,于是顺手拿起行李箱扔过去想阻止偷拍者的违法行为,没想到由于自己力气太小,箱子未能飞到对面窗户,刚丢出窗户就坠落了。
如此一来,法院就会这样判:女子对对面窗户内出现的闪光提出的质疑具有一定的事实基础,并非基于臆想的恶意扔箱子,主观上不具有高空抛物的故意,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因此,女子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
姐妹们,学会了吗?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