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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发文,有条件批准 L3 级车型生产准入,加快突破固态电池等关键技术,对产业链上下游会有哪些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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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搞刑法的

我举双手赞同L3尽快落地,不怕死的车企纷纷生产L3级智驾车辆,

前提是L3级智驾在被允许开启时开启之后造成的所有车辆主责/全责事故都由车辆制造企业承担。

知道现在L2级辅助驾驶在法律上有多bug吗?

一方面技术目的是让人少盯着车辆,能轻松点,一方面实际效果恰恰需要驾驶员像看着别人开自己车一样小心谨慎最好一点都不要放松,否则别说是事故前主动退出辅助驾驶,只要发生事故一切驾驶行为可都算做司机本人行为,车企在法律上摘得干干净净。

作为车主,花高价接盘电动车竞争带来的成本(智驾设备软件成本),用的话想不出事就必须投入高注意力,不怕出事就要承担高法律风险,不用的话智驾成本又必须承担,可谓是鸡肋必须吃,吃了还必须为鸡肋买单,纯纯属于给电动车的智能化自掏腰包添砖加瓦了。

现在你告诉我L3马上就要来了,作为车主难道不是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吗?!

不过,作为每天开车只要遇到萝卜都要被气得半死的车主来说,L2都没玩透的这些车企,一个文件下来就能迅速开窍实现技术突破跑步进入L3时代了?

遥遥领先和远远超越可不是只要嘴上喊了就真的能有的哦。

顺便说说L3事故责任的划分问题。

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不用说,车企赔钱就好,保险公司要看保险怎么买。

刑事责任上,如果车企明知车辆存在不具备完全避免主责/全责事故的智驾能力,因为主责/全责驾驶行为切明确违反了相关交规,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等事故发生时,开启L3驾驶的车主,会被认为有意识的“工具”,即车企成立交通肇事罪的间接正犯。一般来说该罪是处罚不了单位的,因此有改法或者立法必要性。如果没改法或者立法,车企的主要责任人是真的能进去的(超期待,看谁还口无遮拦)

AkitoF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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