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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举人,在一个县里能有多大能量?

wen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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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考下晚清广东省广宁县县令杜凤治在其日记里记录的与县里举人老爷斗智斗勇的故事。

杜凤治自己也是举人出身,于咸丰五年(1855年)入京以举人大挑二等获得“拣选知县”资格,在京候选长达10年,平时在京城以入馆教书、代写笔札维持生计,过着 “每月仅得脩金京钱十六千,合银一两三四钱之则”、“夏无蚊帐、冬无暖被”的日子。

在第九年,绝望的杜举人狠下心抵押祖田、筹借高利贷,花了4000多两银子加捐插队,才提前获得了选任县官的机会。

可惜那年又逢庶常散馆,新科进士入翰林院实习3年结束,照例先选,也就是进士出身“老虎班”的优先权,于是杜举人又等了一年。

终于在次年(同治五年,1866),签掣广东肇庆府广宁县七品知县一职,此时已经52岁的杜举人估计已经等麻了,在日记中平静地写道:“予幸而到班有期,皆命为之,无足忧喜。”

领到上任凭照的杜县令为了筹钱上路和经营京师的关系网络,又借了4000两银子(借据上是4000两,实际借款的一半扣为利息,到手只有2000),这才得以从容置办行装、在京访师拜友,同吏部、刑部、兵部的办事官员和书吏建立了交情,来粤后这种关系就成为他重要的人脉资源。

为节省旅费,就让跟随自己在京居住的大儿子、儿媳、孙儿与两个女儿乘内河船先回浙江家乡,因为乘坐内河船较乘轮船便宜,后又命人接来广东 ,路过上海,盘缠已觉不足 ,叒借了200两。在广东省城等候札委一个来月,为了打点“各衙门费”,叕借了 3500两 。

也就是说杜县令到任之前,已经欠下了近万两巨债,这些全部都要到任后筹还的。

而当时的广宁县,人口约30万,田地约21万亩,每年地丁才7500两,米8000石(向布政使衙门上交的数额)。

蛋糕就这么大,肯定容不得别人再分了。

不过杜县令事先就打听好了,当时广宁县只有5个举人(两年后出了一个进士),这几个人都没有任过实缺 ,当中多数还跟当年自己一样在京城等补缺,也没有广宁籍人任级别稍高的京官或外官。所以“把持衙门”的绅士不过是一个居乡举人和一些廪生。

更何况他在京活动期间还结交了一个很硬的后台 ———广东学政杜联(在省里地位仅在将军、督抚之后,在藩、臬两司之前 ,二品大员,还是他的同宗、同学、同年)。

跟广东其他的县相比(顺德甲科最多,官中外者亦多 ,绅士强大 ,与绅不睦 ,真能使你不敢去),广宁县的士绅显得较为弱势,自己拿捏他们还不是手到擒来嘛。

不过杜县令到任后,还是按照惯例第一时间拜会当地士绅首领人物——举人陈应星

后来接触下来,杜县令对陈举人的印象很坏,日记中杜凤治在其姓名旁加注:“当秀才时品行不端 ,中(举) 后无事不管 ,无钱不要”、“一寒士不三年富矣”。

广宁县的水也远比杜县令想象中的要深,本地的前任县令,被杜凤治评价为“可云如木偶 ,如傀儡 ,如聋如聩者矣”,县里的大小事务都被名曰公局的基层乡约机构和以举人陈应星为首的局绅们操控了。

名义上各乡的公局都在地方官管理之下,州县官发给“局戳”作为公局行使权力的凭证,下“谕单”任免局绅。但实际上局绅的任免都是由当地的乡绅们自行投票表决的,州县官根本插不上话。

举人陈应星是当地书院的山长,书院里不仅团结了一大批读书人,还有自己的团练武装,他们让附近的铺户各出人手,与书院团勇“齐心防捕”,并规定均听书院山长的调度,平时不仅是维持基层社会秩序的主要力量,外出缉捕盗匪也不在话下。

知县对士绅们在缉捕盗匪过程中的各种违法甚至滥杀行为采取很宽容的态度。像同治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傍晚 ,县里曲水铺士绅称 ,昨晚三更有贼匪 80 余人抢掠绸铺 ,以炮轰死一人 ,生擒二人 ,将二人及轰毙者首级来报,并以路远无轿为理由请求知县免于验尸。

杜凤治立即起疑 ,坚持即使步行也要去勘验。二十日 ,又得到报告称 ,另一名劫匪黄亚自亦被获 ,而典史接着报告 ,该处以担心押解时路上疏失为由 ,已将黄亚自杀死。擅自杀死已被捕获的黄亚自 ,既不合法 ,也有违背常理之处 ,杜凤治估计到其中可能有隐情 ,杀人是为灭口 ,或仇杀都有可能 ,甚至被杀者是否真为黄亚自也很难断定(后来杜凤治才发现,原来当地的两股大匪,分别跟境内的两个村子立有盟约,互通有无,两村彼此间还是竞争对手关系)。

但士绅既然合作 ,作为知县 ,他犯不着为一个盗匪嫌疑人被杀而搞坏同士绅的关系。于是 ,他就决定只要动手杀人者与主使者及各绅士出结保证死者“实系黄亚自”,“恐其遁逸或被抢去 ,以此杀之 ,并非有仇 ,亦无他意”;尸亲领尸也具结“黄亚自一向为匪 ,死当其罪”,就了结此案。

一般在处理案件时,知县没有足够的人员与资源对各种案件都进行调查取证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士绅处理 ,两造不服时再复讯。但知县在复讯时仍不可能很快弄清案情 ,最后往往还得按照士绅的意见判决。知县最关心的是案件的审结 ,不要留下麻烦 。而士绅就因此从知县处实际上获得了民事(甚至部分刑事)案件的调解、仲裁、初审(甚至审结)的“合法”权力。

所以在广宁县几乎就没有陈举人平不了的事,甚至县里出了了人命大案也不需上报官府,像岗边村因赌债纠纷,打死三人,凶手给陈举人奉上200两白银调停费,陈举人就能在不惊动官府的情况下把事摆平了。

即使杜凤治接任后仍默许如此 ,只是表示:“予不管此 ,唯待你们十日 ,为日太多恐干上诘 ,十日外不息 ,亦只可代曾官报出矣。”

同治九年十一月 ,局绅解送来“容村局绅耆悬立重赏购线拿获的容村首匪容美庆”,随同解送来的还有曾经为匪的线人容遂兴 ,有关案情是“陈祥轩(即陈应星) 写来”。杜凤治只对容美庆简单地审讯一次 ,后就将其“枷钉南门外示众”;对有功的线人容遂兴则“严加责押 ,俟该局绅亲到结保方准赎罪”。

因为知县主要依靠士绅指正、捆送“盗匪”及担保“良民”,这就使士绅甚至掌握了一般乡村居民的生杀大权。

知县还直接授予士绅以征收局费的“合法”权力(名义上是纯自愿,但哪家哪户要敢不交局费的话,团练武装自然就没有义务保护他,日后保不齐就会被“匪”抢了),但士绅往往还在授权的范围以外加征。

像陈举人既是仓务局绅士,又是公局局绅“(在)各乡勒索写捐,抑且大胆在东乡抽茶厘”、“又为勇粮不足,向各渡船、竹木排设法筹派”,仓谷有巨额亏欠,杜凤治认为陈“凭空开销,私肥己橐”;勇于办团缉匪也是为此。

杜凤治以擅自设卡抽捐违禁,没有批准陈举人“设站延请绅士坐办,雇募壮勇扼要抽收”的要求,但允许他们“仍照旧章“对田户、竹木、土茶、渡船“劝谕捐收”。不难想象,所谓“劝谕捐收”无非也是强制征收。

官府征收钱粮往往也必须依靠地方势力进行,其中本地士绅常被认为负有协助地方官催征的责任。

在杜凤治的日记中,我们也看到大量知县责成士绅协助催征的记录,毕竟搞钱才是杜知县最首要的任务。

从日记看 ,杜凤治的财务是公私不分的 ,征多了那都算自己的,如果钱粮拖欠 ,不仅收入会减少 ,甚至要赔垫。“照向章每两条银收一两八钱”,加收 80 %已经成为杜县令铁定的规矩。

不仅老百姓泥腿子的要收,士绅们的也照样一分不能少,不然自己那大窟窿怎么补得上。

“广宁读书有功名之人,往往藉以抗粮,廪生樊树仪自咸丰九年至今(同治十年)竟未破白。”当地有些士绅十几年都没交过税了,杜县令一来,好日子算到头了。

杜县令上任以来,一大半的时间都花在暴力催征上,每天“带五十余名差役,吏、户、刑书吏,行杖皂班,往附城各大家亲督催征;兼带图差,指引各家,不论男妇,如有延抗,即行锁拿回县,押比追纳。”即便对功名在身的廪生秀才也毫不留情面。

在州县官与士绅关系中,多数情况下州县官是主导和强势的一方,古时有所谓“破家县令”之说,如果州县官对付个别的绅士,特别是下层绅士,那自然处于非常强势的地位。但如果一方士绅集体反抗,那么,即使是像广宁县那样没有多少高级士绅的县,也可以把能干的州县官如杜凤治弄得相当狼狈。

结果就是杜县令上任不到半年,就因为催粮严酷引发了广宁士绅的集体反抗,在陈举人的策划下,先后爆发了第两波倒杜运动。

第一次,陈举人怂恿县里的贡生周友元等人到省城布政使司衙门联名上控广宁县书吏浮收(没有直接把矛头指向杜县令,但只要上控成功 ,知县也就必然受处分)。

一开始,署理布政使郭祥瑞偏袒杜县令,以“劣绅刁控 ,挟制长官 ,目无法纪”的罪名反将上控的广宁士绅代表拘押。巡抚蒋益澧对士绅控案的态度与郭祥瑞一致,道、府均嘱杜“从严办理,切勿姑息”,上控绅士的功名被斥革。

留在省城向杜凤治报告消息的家人也在信中说”目下各宪实系作主”,建议杜凤治“务要拿人完粮,不可从宽”,也不必给士绅好脸色。

广宁士绅虽未预见到在署理布政使处会碰大钉子(周友元是郭祥瑞当主考时录取的副贡),但他们也是有备而来,上控前成立了“革除陋规公局”,筹集上控经费。陈举人更是“将书院膏火田押去,得银二三百,又各处凑集约千金,思赂委员翻案”。

陈举人等人一方面设法营救被关的士绅代表,一方面在省城制造舆论,大肆散发“广宁官幕凌虐绅士”的白头帖。

而且当时两广总督瑞麟与广东巡抚蒋益澧有矛盾,署理布政使郭祥瑞与署理按察使蒋超伯更是势如水火,督、臬为一派,抚、藩是另一派。

陈举人利用了这种情况,设法争取到蒋超伯的同情,大概贿赂也起了作用。杜凤治的日记记载,广宁士绅“省中无路不攻,花钱不少。大约承审委员亦受其贿,有意轻纵”,还记下了新任主审此案的发审局坐办、候补知府严伸之收受广宁士绅贿赂1000两,臬台家人田某收800两,臬台本人则收5000两。

主张严办的抚、藩,在同督、臬的互斗中,明显居于下风,案件逐渐出现了有利于广宁士绅的转机。

杜县令这下也坐不住了,先是授意涉案的书吏沈荣、冯才、冯殿逃走无踪,使“浮收”案无法深查,又亲自到省城找他的大后台——广东学政杜联活动关系。

正在双方暗中互相较劲时,一则消息传来,朝廷派吴棠为钦差大臣来粤查办督抚不和,广东的高层官员担心,钦差到时羁押在省城的广宁士绅继续控告,对双方都不利。经过一番“开导”,周友元等在作出“当日呈控县书浮收钱粮一案,虽事出有因,究属一时冒昧”的具结后取保暂释。

巡抚向杜凤治授意,在书吏中惩办一人,但把主要责任推在出逃的沈荣身上,以平周友元等人之气,周等如不再控告,则再为他们办理开复功名,了结此案,以免钦差到时周等“胆大妄控”。

杜县令虽然不情愿,但也只好赞成巡抚的主意。他在广州传见周友元等人,告诫一番并表示愿意找到官绅都可下台阶的办法,但背后的陈举人却不肯善罢甘休。

不久之后,第二波倒杜运动又爆发了,这次陈举人的办法是对即将举行的县试暗中搅局。

如果广宁县试不能如期完成,那么,肇庆府府试和学政的院试都会受影响,杜凤治肯定会被罢官,甚至受更重的处分。

但如果事情闹大,对士绅来说后果更严重。因为按清朝法律“借事罢考、罢市,为首拟斩立决,为从拟绞监候”。

所以广宁士绅的做法不是直接抵制县试,而是在“廪保”上做文章。童生必须有廪生或贡举书面担保家身清白,并无冒籍、枪替等才可参加考试。出保对廪生来说基本没有风险,可体现自己在家乡的地位,还可以得到收入,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廪生都愿意出保。

广宁县有廪生15人,如果他们不出保,县试就无法进行。陈举人、被革副贡周友元等出面联络廪生拒绝出保,并“已要诸廪神前焚香设誓”。

赴考童生因无廪保,可能也受到陈应星等人的影响和压力,乃纷纷回乡,县试终将无法如期举行。清朝法律并无处罚拒绝廪保的条例,所以,士绅这种策略可以造成考试无法进行的事实,却避免了“罢考”的罪名。

他们事前放出风声,是希望杜凤治迫于县考时限而主动妥协,提出的诉求是减钱粮(立碑形成定制)以及立刻将前面周友元等人的功名开复。

但杜凤治没有妥协,他先是分化了县里士绅的力量,将与陈举人一向交恶的新科举人何瑞图争取到了自己这边,让何瑞图出面为童生作担保,促使他们来县里正常考试。

(这个何瑞图也很有意思,原本只是个杜凤治一向瞧不起的老贡生,在日记里称其为“诉棍”,县里每月的状纸有一大半都是出自他手,没想到在他60多岁的时候,突然走狗屎运中了举人,在杜凤治眼里利用价值攀升,连日记里对他的称呼都变得恭敬起来。何瑞图还有一个儿子也是贡生,但是在站队陈举人一边参与了倒杜运动,老子何瑞图则站在杜县令一边,有点两头下注的意思。

原本杜凤治要是能拉拢到县里为数不多的居乡举人支持自己,今后的压力肯定会大减,可惜何举人乐极生悲,当时广东风气,一经发达登科及第,则不论千百里外、异府各县不同宗之本家,皆请其祀祖,祭祖时不仅大排筵席,而且还厚赠并无亲族关系的同姓中式者,何瑞图中举后“凡姓何者无不与联宗祖,亦获千金之则”,几个月后在前往顺德参加联谊活动途中落水溺亡,导致杜县令以绅制绅的如意算盘落空了)

接着杜凤治又到省城通过学政杜联的关系,先发制人地向知府、道台(道台王澍也是杜凤治的同乡、亲戚、同年)详细禀报这次事件的始末,并将其定性为“劣绅闹考”,这样一来即使县试真的组织失败了,自己承担的责任也下降到了最小,还让广宁士绅“合法”地逐级上控的途径受阻。

陈举人哪里料到能杜凤治的人际关系网这么强,在清楚杜凤治已经取得主动,这次的行动也失去为民请愿的“大义”名分之后,果断也怂了。

当时闹考这个罪名可大可小,“伊自知即是东莞闹考之举人何鲲,罪拟斩首,报死了事,二子亦举人,均革职,十分畏惧”。

于是陈举人推卸说自己是被其他士绅所误,并表示愿意劝说廪生出保。最终广宁县试虽然推迟了几天,但还是顺利完成了。

杜凤治也没有把事做绝,去深究陈举人的责任,毕竟那时候狗急跳墙的士绅甚至会对州县官采取违法行动来报复。

杜凤治在日记里就记录了不少这种例子,比如恩平知县柳应乔有“既贪且酷”的名声,催粮严酷,曾扣押廪生,是绅民都痛恨的官员。其“因案撤任,行时距城仅四十里之地,有盗匪千余人下船囊箧搜刮,抢掠一空,女眷皆赴水中,幸水浅不致淹死”。后查明“乃该处巨绅冯廷华以强奸人妻案,柳应乔不与脸面核实办理,冯恨切骨,故雇无赖于其行时辱之”。

因为有硬后台且处置得当,杜凤治没有被撤职,但与士绅关系紧张,无法再留在广宁。但他如果调回省城,就必须等闹考案结才可委任新缺,这就有可能一拖几年。后来,杜联提出让杜凤治换一个地方继续当知县的建议,得到巡抚、署理布政使的同意,于是杜被调到收入少得多的四会县

广宁闹考事件完全没有惊动朝廷,杜凤治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官声”也并未受到多大影响,两年后再任广宁知县,不久又调署广东首县南海。而陈应星等人也没有受到严厉追究,仍在广宁当绅士,一场官绅冲突便这样平息下来。

不过,杜凤治在这场官绅冲突中还是有所损失,不仅从“优缺”广宁调到“瘠缺”四会,而且额外花费不少金钱。陈举人为首的广宁士绅花费巨款,没有达到目的,也没有扳倒杜凤治,反受到一番打压。

继杜凤治任广宁知县的是饶继惠,陈举人请求新知县将地丁、屯米减少,保证所有新旧银米全完,且于饶母生日时送匾、伞、牌等物,外送银三千两。饶继惠得到好处,便应允减收地丁、屯米,谁知陈应星并未兑现承诺,饶任上钱粮只收到六成,自己亏累赔垫过万两。杜凤治在日记里认为饶知县过于天真,上了陈举人的大当。

后来杜凤治在同治九年再任广宁知县时,官绅双方都吸取教训,非常注意调整关系。杜一番优容,私下分三成附加税给陈应星等人,使他们放心。此后,陈举人对杜凤治表现得非常恭敬,在剿匪、缉捕事务上异常配合,杜县令在广宁县的第二任任期再无风波发生。


参考资料:《晚清官场镜像:杜凤治日记研究》 - 邱捷,2006

永乐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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