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吐槽,现代人对专制皇权的想象,远甚于古代皇权巅峰的明清。
这种行为,有个确定的罪名,叫“君前失仪”。
唐宋时代,君前失仪是必须严重扰乱朝会秩序,才治罪,而且仅限于斥责。甚至平民在皇帝出行时,冲击皇帝的仪仗队,也不过徒一年到二年。
明代就开始严厉了。冲突仪仗绞刑。官员在朝会时咳嗽、吐痰、步履飘浮等失仪行为,会被负责纠察的官员记录下来,早期多有杖责,隆万年间之后,罚俸、降调、去职则是主要手段。
清代反而比明代要宽松。据《大清律例》规定,凡陪助祭祀,及谒拜园陵,若朝会,行礼差错及失仪者,罚俸一月。其纠仪官应纠举而不纠者,罪同。对于御门听政班次错误、误班及旷班的行为,嘉庆十一年(1806)以前,班次错误比照“错误仪注”例罚俸六个月,未到的比照“失误朝贺”例罚俸一个月,未及时依班随入的依照“擅离职役”条罚俸六个月。嘉庆十一年后,到班迟延及班次错误者,罚俸六个月;未到班者,罚俸一年。
现代人想象中动不动诛九族的专制帝王,在真正专制时代的人眼里都残暴得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