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起来都好笑,中国直到今天依然有很多男人骂伊斯兰。
所有的进步世俗体系的法律都是利女的,像东大日韩欧美,普遍的女人告强奸,男人就要进去。零证据定强奸罪,硬扛着不签认罪认罚,就多判几个月。涉及性犯罪,取保候审和缓刑基本不可能。婚姻则是东大天价彩礼,欧美离婚变流浪汉。一些进步国家,丈夫绕过了妻子做亲子鉴定,除了罚款1万欧还有1年的监禁,阻止男人了解婚生子是否亲生竟然写进了法国刑法。
伊斯兰别的不说,女人告强奸要至少两个担保人,担保人要亲眼看见插入过程,诬告还要反坐。什么叫文明?什么叫法治?
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反伊斯兰?为什么这么多人对于强奸案需要证据定罪这么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