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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广州廖爸爸质疑学校家委会操作违规事件?

唐尸三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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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有意思的案例。

有个大佬做了一个总结,说是看了几百个回答,大概立场是这样的:

没孩子的,基本上支持廖爸爸;有孩子的,基本上支持家委会。

刚工作的,年纪轻的,基本上支持廖爸爸;工作时间长的,中年老油条,基本上支持家委会。

然后说自己的立场是,自己作为有孩子的中年老登,如果能用300块钱换来清净半年,不用费心思应付学校那些可做可不做的杂事,挺好的,赚大了。

我觉得这位大佬点出来了三个很有意思的点:

第一,是杂事,第二,是清净,第三,是常态。

这让我想到了吴思在《血酬定律》和《潜规则》里面提出的概念,合法伤害权

什么概念呢?

古代啊,说的是古代,一些人为了自己的目的,利用地位或者权力或者岗位,在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灰色地带,让事情变得很麻烦,很不清净,然后老百姓为了获得「不被打扰的权力」,就要花钱或者出力来换。

这其实就是陋规,虽然陋,但也是规,没人明确说这规定,但久而久之习以为常,成为常态了,所以是认知里面的规定。

比如古代有个地方闹贼了,差役(不是正规官吏,更类似于非正式组织,依附于官吏)会把被盗家庭的周围居民当嫌疑人抓进去,看你有没有和盗匪勾结,在当时那个侦破技术很烂的年代这虽然不合规,但大家默认是常规操作。

好,抓人的时候呢,多抓点,主要抓富户,慢慢审,很多人就莫名其妙的开始蹲里面等待,这家里的田就没人种了,小生意也不能做了,于是为了早点出来,或者先来审我,就给点小钱打点差役。

这个故事里面,杂事,有,抓进去配合调查嘛,也是为了一方安静;常态呢,也有,虽然是陋习,但核心词是那个习惯的习,大家习以为常了;想要清净,也有,给点钱就能换来。

这时候如果有人头铁,其实是要对抗三种力量。

第一种,是规则制定者,规则制定者其实享受了非正式组织提供的服务,解决的麻烦,所以本质上是偏向于非正式组织的;而且还经常聊点大义,差役嘛,不是正式编制,干的又是那么辛苦的事情,也是为了一方平安,都不容易。

第二种,是连带责任的威胁,这种因为闹贼所以抓人的陋规,在清代叫贼开花,但差役除了贼开花,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比如街头死了个乞丐,要官方验尸才能掩埋,那我就能浩浩荡荡的来一群人,吃住都要周围居民承担,我拿捏不了你个愣头青,但我能拿捏你的软肋,比如你的老人小孩,你的乡土中国的乡里乡亲。

第三种,是民间智慧,贼开花就发生在我老家四川,叫一个流传甚广,以至于很多人觉得理解,你这时候要挑刺,就会有人劝你,哎呀,装什么特立独行,你斗得过么,你斗得过你软肋斗得过么,你看我,我每次都爽快交钱,这叫一个实用主义的智慧。

当然,第三种是我编的,吴思没有这样写,但我在两个事情里面看到了共通性。

平心而论,换我,我也走实用主义智慧的那条路。

因为,杂事,不清净,是已经构建出来的,这不是说某个具体老师的问题,甚至都不能说是某个具体学校的问题,而是一种多年自然发展以后的局部均衡。

不是最优解,只是一种均衡。

就是有那么多破事,古代是埋乞丐,现代是校园里面乱七八糟的活动啦、晚会啦、校服啦、印刷个东西啦,总要有个机构来承载,来组织协调,来具体办事,而正式规则下这些破事是没有的,也没有配备对应的人力,那古代就是差役来,现代就是家委会来。

你说里面有没有靠贼开花吃钱的差役,有,你说家委会有没有虚报价格的,也有。

反过来说,有没有认真抓贼的差役,有,有没有分钱不赚就出力气的家委会,也有。

咋办呢?

一方面是没有能取代家委会的更好的模式,比如廖爸爸提到的真要什么事情都全员通过才能执行,那,刺激。

另一方面是家委会来解决的这些事情,场面上来说,理论上来说,明规则上来说,其实是没有的,不清净本身是不存在的。

所以这300块钱,有两种叙事。

第一种,短线来看,麻利的交了,方便,省事,但长线来看,这钱对应的麻烦本身就不应该存在,这就是合法伤害权在具象化。

第二种,已经这样了,咋办嘛,不能只破坏不建设,问题还是要解决的,这时候积极配合总比挑刺更具有建设性吧。

是不是很神奇?

陋规之所以陋规,就是因为要破坏掉,有时候要往源头上去捯饬,太难了,甚至个体力量根本做不到,所以只能选择第二种叙事。

往好听了说,这就是实用主义智慧,往难听了说,这就是犬儒思想作祟。

但我更愿意用个中性一点的说法,叫没有办法的办法。

不是最优,只是均衡。

同样的道理,我对廖爸爸的看法,也是中性的。

我不觉得他是抱薪救火者,伟大的一批,我也不觉得他是个规则教条主义的搅屎棍,不堪的不行。

经常吵架的就知道,吵架内容其实也分两种。

第一种是刚开始的冲突点,这是激发矛盾的核心。

第二种是过程中的拉扯,抓对方的破绽,为了压倒对方用各种技巧,过程比较长,议题也越扩越大,甚至也可以理解成一种变相的贼开花。

廖爸爸最开始的点,不是说班委会就不合理,而是他觉得,班委会人员是怎么产生的我怎么不知道啊,班级活动不能强制,班费支出不能事后告知而要提提前全体家长批准,以及,班委会的定位不是领导,而是服务,不能发指令性的通知。

说白了,打的点,是班委会的具体运行模式,而不是班委会存在本身的必要性。

类似于差役不能扩大打击范围,不能吃拿卡要,但不是攻击差役这种非正式组织存在的合理性。

只不过后面越闹越凶,对方有柔性和硬性的攻击,再加上自己孩子因为没有穿校服不能参加合影感觉被针对了,所以升格成了违规和举报。

这也不是说廖爸爸最开始抛出来的点有问题,还是那句话,陋规之所以陋规,就是因为要破坏掉太难了,甚至个体力量根本做不到。

廖爸爸只是对表层进行了攻击,在家长群里面,就已经有很多实用主义智慧家长已经开始主动反驳了。

那对于咱们吃瓜群众来说,有时候是平日积累找到了嘴替,有的是基于自身经验的民间智慧展示,于是也自然分了两拨而已。

好玩,太好玩了。

曹小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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