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合规的角度说的话,肯定不合规。
关于社会保险缴纳的法律框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施行)。
●强制参保范围:覆盖城镇职工(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
●缴费义务:用人单位和个人需按时足额缴纳,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不得减免或协议放弃。
●法律责任:欠缴需补缴并加收每日0.05%滞纳金,逾期可处1-3倍罚款;劳动者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赔经济补偿。
2.最高法《解释(二)》(2025年9月1日生效)。
●协议无效化: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社保的协议无效,无论书面或口头形式。
●司法统一:终结“同案不同判”现象,强化劳动者维权(如离职索赔N倍工资)。
——也就是说任何脱离法律框架外的行为都是不合规也不合法。
但可以说,不合规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又很普遍,这就很矛盾。
我做 hr 这些年工作经历来看,除非是一些盈利能力强、高速发展的新型产业,才会给员工按照工资的实际基数缴纳社保,大多都是按照最低或薪资的一定比例(50%-80%)来缴纳的。
就拿我所在的制造业来说,这些年内卷,利润下降,企业的盈利能力变差,人力成本肯定是占大头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
一个人的工资是 10000 元,如果按照实际的社保缴纳基数去缴纳社保,一个月薪一万的员工用工成本大致是:10000➕2575.6➕700=13275.6
五险一金的费用几乎是占工资本身的 32% 左右。
这也就是很多企业不愿意为员工按照实际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保的真正原因。企业的成本上升了,但员工到手的工资反而降低了,这就涉及到需要不断调整工资才能满足员工正常的生计需要,但企业又不愿意、或没能力做到调整到员工满意的薪资。
企业为了降本增效,最直接、简单的方式就是采取不足额缴纳社保这个手段来调节。
一方面企业的压力降低了,另外一方面员工到手的工资相对也多一些。
比起不按照实际工资基数缴纳社保,员工更不能接受的是不缴纳社保,所以企业就算是按照最低基数、或一定比例去缴纳五险一金,员工一般也都接受,很少去为了社保没有足额缴纳而去维权。
我不知道其它地区如何,反正上海这边前些年都是,没有按照实际基数缴纳貌似很少见有被惩罚的,只要开立社保账号,缴纳就行。
这也是很多企业对社保强制征收的字面理解。
其实,缴纳社保也是每年申报一次,在现在人员流动比较大的情况下,很多人可能也就在一个公司待 1-2 年跳槽了,对于数据的比对,对五险一金的重视程度来说,都对是不是足额缴纳社保有一定的不便。
据我所知,还有一些企业,为了降低这方面的成本,会采取社保缴纳外地的措施,利用的就是外地平均工资比上海低,在外地缴纳社保的成本可能只有上海的一半,甚至更低。
我觉得比起不足额缴纳,不缴纳的,以及这种直接给员工缴纳的偏僻不发达、低工资地方的更不可取。
但人家就是利用员工只能在一个地方缴纳社保,开设社保账号这个漏洞。
...
但现在好的一点是,自从社保的征缴划归到税务部门,联网之后,员工的收入一目了然,缴纳社保的基数与申报个税的工资差额是多少,都非常明晰。
如果真的想要去强制到合法合规,应该是不难做到。
最后想说:
很多人对社保基金现有政策,现收现付这个制度理解还不是很透彻。
大多人认为就算多缴纳也参加了社会统筹,对自己没有益处。
其实不然,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了个人账号,只有企业缴纳的部分进入到了社会统筹。
但是缴纳的基数高低,对自己的医疗、以后的养老,还是有直接影响的,肯定是多缴多得。
长远看,高基数一定要好过低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