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磊能做到这步,大概率是因为真的不认识这个女的,否则如果的确认识,哪怕只是说过话,或者有一些交集,也不会这么大胆。
事情本身是好事,但我想到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女巫这么多。
这事情不止女性,男性也一样有责任。(不用急,我不是劝任何一个男读者反思。更何况,你也反思不出来什么,因为常识不靠反思,不蠢都能想通,蠢人怎么也想不通。)
我这么说的原因,是中国不承认跨性别,所以只有两种性别,而他们构成了中国社会的全部。
一个社会问题很难是单从一个性别发酵,另一个性别完全无责的,往往当你看到一个恶果已经很大的时候,背后牵扯的是庞大基数人口的无意识共谋。
女巫之所以多,恰恰是基于一种潜在的社会共识:热衷于在对错问题上讲阶级,在黑白面前谈强弱,在比例面前搞一刀切。
哪怕我知道你是被冤枉了,但一想到妈的你比我有钱,我这儿没饭辙呢,你他妈的吃上海鲜了,我这儿群发睡了么没一个女的搭理我,你这边一大堆女的上赶着要跟你睡觉,那你被冤枉这件事也就不那么冤枉。我同情你,是我丫鬟的身子同情主子,犯贱。虽然是个人都知道真主子我是不敢不同情的,但在骂这种假主子时,胆子非但有,还很大。
另外,哪怕对方十件事里九件事是冤枉你的,但有一件你也干了,那证明你不是全无责任啊。你也不干净嘛。无风不起浪,虽然这小风吹起来了大浪,但你怎么不合计合计,人家为啥不冤枉别人,就冤枉你?
可以说,越是生活压力大,阶级固化、等级心理明显的地方,这种想法的人越多。因为容错率本来就低,资源本来就紧巴。僧多粥少能酿就的最大恶果不是大家拼命竞争,而是发现竞争无望后的狂欢式无定向报复,等同于反社会人格。
霍尊就属于是比例问题的受害者。其实陈露有人家啥犯罪证据啊?能真正说他有不妥之处的,其实就是霍尊私下里爱吹牛逼,爱跟朋友们聊跟女的上床的事儿,且聊的对象还是陈露以后下一任女友,且女友自己还接受了这个事情。
但没办法,他做了这个举动,还标榜自己吃了海狗丸,怎么看,怎么不太正经。所以不能算完美受害者了。
因此陈露冤枉他,虽然有讹诈的罪行在,但也不能说是全无因由。你霍尊如果早就净身了,且放弃微信,改用诺基亚老年机,逢人说话只聊电视能播的,那是不是什么事儿都没有?
女巫掐中的其实就是大众这个认知心理:比我处境强(哪怕一点儿)的人,应该是无暇的,最好连孩子都不是自己亲生的,这样可以证明自己哪怕结了婚都没有过少儿不宜的性行为。
所以大部分其实捕风捉影没任何实际证据的诬陷,比如之前张颂文被传出来家暴的事,张只能装死。为啥?因为虽然对方一点证据没有,但对方起码有认识你的证据,以前确实是你徒弟,微博十几年前就总互动,甚至可能还有过师生恋。那哪怕他没打过这女的,只要出来自证,观众已经对那女的的话信八成了。
因此女巫一般都是冲着这个擦边来下手,能把你弄死最好,但最低限度,还是让广大老百姓觉得是狗咬狗。因为原本只是她一个人是狗,但把你也变成狗,也算斗争胜利的一种形态,不是得通过夺你的舍自己幻化成人形才算胜利。每个人对于赢的界定方式不同,自己得到好处,跟对方得到坏处,在这个语境下都成立。当然这又不得不说网友口口相传的智慧,双输好过单赢了。这个逻辑最反人类的一点其实就是对于真正的输家来说,他是不太在意自己到底是不是因为你才输的,哪怕是不同赛道,看到你赢了,就等于「我是因为你才输的」,所以这个逻辑发酵到最后其实就是「比我混的好的人有先天原罪,我能让你不好点儿我心里就痛快不少」。
而我从诬陷韩磊这个女的后来发的微博,也觉得她还是很诚恳的,她确实只有初一水平。没有参透女巫一般能成功的前提,是在诬告的内容里兑水,而非凭空在烧杯里尿一壶就想蒙混过关。她承认她压根不认识韩磊,那就等于双输的概率大大降低,无法通过半真半假的事情令韩磊真实受到损害,那人家凭什么留着你?
当然,对于最后怎么判决,我就不敢多想了。但始终算是一件好事,虽然与大部分人面对女巫的情况有点过于不一样,因为这个实在实在是太蠢了,且韩磊看来也实在是太磊落了,人如其名。
可期待对手都是这样的傻逼,以及期待同类都是这样的圣人,这本来就是小学生才会有的思维。这样的碾压局你赢了(更何况以现在的司法倾向,还未必赢),对于现实有改变助力,但不大。
以比例去分辨对错,才是国人最应该正视跟关注的。只有想通了比例,而且不要胡搅蛮缠什么事最后一推到阶级问题就算了,女巫才能真正的消失。当然,它们在娱乐圈,以官方看来不是没有正确意义,因为它们等于是马嚼子,束缚住了娱乐圈这类不好好上班的文艺界人士,哪怕不符合事实,但束缚本身就是一种有利的牵制。更何况老百姓还就爱看这种束缚,觉得特别解恨。
从这个角度上其实女巫及其信徒,是要比大部分国男左的。因为她们起码已经摸到了张国焘类型思维的边儿,虽然自己出入还是会坐轿子,但只要「初心是好的」,是打着劳苦大众与地主资本家势不两立的旗号,一样能唬住不少人。
我是猴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