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办案,口供对上就行了,本来就不需要流水。
其实甚至不需要现金,比如说有个班主给领导送礼,一年大小算8-12个节,每次一箱6瓶生肖茅台外加点名贵茶叶。一年下来酒和茶就差不多60来万了。这里面比较扯的是茶,茅台特别生肖这个东西可能是硬通货,茶这个东西其实真不像很多人想的会用茶庄回收(有的会,但是我说的这个案子是没有)。贵的一泡茶的价格和普通一瓶飞天差不多,领导懒得变现或者不好卖也就喝掉了。
那么实物都喝掉了怎么查实呢?难道不能是包工头陷害领导吗?但是现在就是心证,不需要硬证据。监委有班主一方的口供,就会回来问领导认不认,不认的话就接着查你别的,认得话可能就到此为止。你怎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