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懂子在一定程度上,有权解雇美联储理事,甚至美联储主席。
美联储的法律基础是1913年通过《联邦储备法》(Federal Reserve Act),其中第10条说——美联储理事会成员可以“因故被总统免职”。
这个“因故”被美国法律界解释为严重不当行为或滥用权力。所以只要懂子有证据证明这个库克理事有“严重不当行为或滥用权力”,就能解除她的位置。当然没过硬证据也能解除,至少是暂时解除。

懂子给出的理由是“有充分理由相信你(库克)可能在一份或多份抵押贷款协议中作出了虚假陈述”。有啥具体证据网上没找到。
至于结果会咋样?以及法律上有没有争议?
有现成的案例,毕竟懂子这已经是第三次解除类似岗位的人了。之前两次,分别是从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和功绩保护委员会里各自开除了一位,和美联储理事一样,这两位也只能在玩忽职守或行为不端的情况下才能被免职。
于是那两位就和懂子打起了官司,而因为美国法律主打的就是一个模糊不清,各自理解,于是就产生了一个乒乓球的效果。
第一拍,懂子宣布解雇成功,让这两人搬走。
第二拍,两人回来上任,因为华盛顿特区联邦法官判决懂子解雇决定违法,要求在诉讼期间继续两人上任。
第三拍,再次解雇成功,懂子政府上诉到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该法院合议庭说总统解雇合法。
第四拍,两人回来上任,上诉到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巡回法院维持了华盛顿特区联邦法官的判决,允许两位回去上班。
第五拍,再次解雇成功,懂子政府把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允许懂子在诉讼期内不让那两位回来。
于是这位库克理事要是积极上诉,那美联储凡是有她投票的决议是不是合法也会处在量子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