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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追求未果,捅刺并泼硫酸致女子重伤获死刑,被害女子至今生活难自理,准备民事诉讼,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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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 回旋镖来了。

蔡雅奇律师今日发了个视频,大意说他曾经的一个学生打电话给他(民事法官,女性),说她17岁的儿子喝酒后和社会女开房,被告了qj,目前已被刑拘,取保没通过,马上要送检,她想让蔡律师帮打官司。

蔡律师说对不起,您的诉求是无罪,可刑事案件律师的作用很低,所以我无能为力。

然后法官冲着蔡律师大吼,说难道刑事案件的标准比民事案子的标准还低吗?接着又道歉,说不想让儿子背上案底。

蔡律师不知道如何回答,就挂了电话。

要我说,蔡律师应该理直气壮告诉她,对不起,目前qj案就是只认女方口供,而且男方几无脱罪可能的,山西大同案已经被纳入最高法案例库,问就是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唐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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