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还没注意男方的判决,现在看来司法系统真的拉偏架拉的太狠了。
虽有犯罪未遂、坦白及赔偿部分损失等情节,但不足对其从轻处罚
这不是不足以从轻,这其实是有点超规格判了。
这个最轻是什么?
过失杀人未遂,有坦白和赔偿部分损失等从轻情节,但未获受害人家属谅解,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一般是什么?
故意伤害,情节严重且未获受害人家属谅解,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最重是什么?
故意杀人未遂,有坦白和赔偿部分损失等从轻情节,但未获受害人家属谅解,法定刑最严重死刑,未遂减轻到死缓。
只要人活着,说破大天都是未遂,只要未遂法定最高就是死缓。
知心姐姐为了说的过去,就是硬生生在罪名上把未遂这个词抹掉,硬是按故意杀人既遂判的。

这个是这篇问题下另一个答主的回答。
这个才是一个正常的判决,起码是一个正常框架下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