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幅画想要更换没那么简单。
这是当年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杭州雁南艺术品制作有限公司创作的一副景墙画。
这幅景墙画开放于2003年10月,距今已有22年的历史。
当时因为作品未经授权借用了中国美术学院教授李以泰的版画作品《鲁迅》。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还曾被李以泰诉至法院。
2006年,该幅作品的创作单位杭州雁南艺术品制作有限公司与李以泰达成调解协议。杭州雁南向李以泰赔礼道歉,并一次性赔偿25万元。
李以泰这才同意绍兴文旅集团规范署名后继续保留这幅景观墙。
孙女士建议景区将景墙画换成该组版画中的另一幅鲁迅先生右手握拳的画面。
这纯粹是把事情想简单了。
她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需要绍兴文旅集团再次取得原作者李以泰的授权并支付使用费,而不能说换就换。
再加上相应的施工费用,换一副画说起来很简单,但社会成本可不低。
更何况,这幅画20多年来始终没有被更换,这足以证明它已经变成鲁迅故里的一个地标,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同、群众基础以及标识价值。
轻易更换,可能会对景区的无形资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这也会是很多绍兴本地人集体记忆点的损失。
我个人也认为,这幅作品选用鲁迅的这个形象能够表达一个更有松弛感、更生活化、更真实的鲁迅。
而如果选择那副右手握拳的形象,反而会失之呆板、了无生趣。
鲁迅作为历史人物,其吸烟的形象本身也是历史真实的一部分。艺术作品对其经典形象的展示并非鼓励吸烟。
众多游客纷纷打卡、拍摄借位照片,也充分说明了这幅作品具有趣味性、互动性和良好的传播度。
文艺作品的审查需要兼顾创作自由,不宜上纲上线抹杀作品的真实感、生动感。
如果今天鲁迅故里的吸烟内容构成不良引导,那明日关公庙里关公高举管制刀具岂非危害社会治安?
吸烟确实有害身体健康。
但我相信任何一个有正常判断及控制能力的个体,完全可以在理性思考后合理规划自己的行为。
公共管理不宜过于家长主义,过于家长主义反而会侵犯个人自由。
引导文明吸烟、戒烟,明明有很多更重要的工作可以做,
例如倡导公共场所禁烟立法、投身戒烟宣传、探索对于香烟零售端的管控避免未成年人购买香烟等。
何必一定要盯着一副画不放?难道是为了流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