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三个重点:
多名黑色着装人员进入漫展区域
其中一名中年男子突然对现场摄影师实施殴打,并开始打砸展位设施及周边物品。过程中,两名未成年女孩躲避不及遭受波及,一人脚踝被砸伤,另一人被划伤。
明显的故意伤害行为,且造成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涉事男子在民警到场后态度急转,表示自己系“饮酒后意识不清”,并对行为表示后悔,但拒绝向受害方及现场参与者道歉。
用醉酒当作伤人借口,但是正常人醒酒了之后知道自己伤了人是会道歉的,他没有。
警方因现场人员密集、为避免引发进一步混乱,在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未采取强制带离措施。
寻衅滋事这时候怎么消失了?
人家伤了人砸了东西,直接放走,这算啥?
这个处置结果就是给报社伤人开绿条。
丫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