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很清晰,这就是当年地方性的“老农保”试点失败、普遍破产之后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老农保”之所以会失败,就在于它其实就是许多人心心念念的完全的个人积累账户,而农村居民缴费能力薄弱、连续缴纳意愿不佳,必然导致账户资金薄弱、难以为继。
实际上许多农村居民本来就是被基层“连哄带骗”才办理的——比如不办理老农保首期缴费就不给办结婚证——所以根本就不会有后续缴费,这个制度自然会走向破产。
也正是因为老农保是完全的个人积累账户,所以在制度破产后,如果地方的选择(或农村居民的自主选择)是退款,那么就只能退本金,利息很少或者没有,是因为账户资金过于薄弱,利息实际上都无法覆盖制度运行的支出。
其实老农保主要的问题体现在城乡的双轨制。
因为同期实施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经是社会统筹+个人账户模式,说白了就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现收现支的,它的支出水平不仅有当期缴费作为支撑,还有财政和国资利润的补贴。
老农保的支出水平完全靠个人缴费,而制度设计者不可能不明白农村居民缴费水平是不可能高的。所以虽然名义上城市和农村都有了养老保险制度,但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真给农村居民提供实实在在的养老保障,老农保的作用更像是个“占位符”。经济发展的成果,就这样被“统筹”给了城市。
现在这个问题,只是退款退得太迟了,使当年本来比较“值钱”的200元现在变得泯然众人,并不影响老农保作为完全的个人积累账户且已经破产的实质。
其实从老农保的失败,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完全的个人积累账户的弊端,那就是起不到合理的二次分配作用,会加剧经济上的不平等,而且在较明显的通胀发生后,个人账户会明显缩水。
后来的新农保,在制度架构上就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更像,都是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的模式,虽然统筹程度明显更弱,但至少要比完全的个人积累账户更合理。
现在养老金的首要矛盾,毫无疑问是个体间领取额度差异过大,因此有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这种差异过大就是“统筹”的结果,所以应当建立完全的个人积累账户,以避免自己缴纳的社保被“统筹”。
但我在相关讨论中已经多次提示,养老金差异过大是历史问题,是过去的真养老保险(相对的,比如老农保就是一种伪养老保险)覆盖面太小导致的。
所以对普通人而言,从长远看这种现收现支的“统筹”其实是有利的,因为养老保险目前的运行实际上依赖财政的不断注资和国资划拨,如果真的实施完全的个人积累账户,就等于没有了财政托底、没有了国家信用担保,那么结果必然是产生一个新的不可持续的“老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