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啊。
右壬骂新中国的法制建设,最常说的就是什么“只有一部婚姻法”“无法无天”。然后就是“我们伟大春天搞出了什么什么法,搞出了多少多少法”。
结果呢?
“有法可依”之后,案子断的千奇百怪。如果不是互联网舆论压力,几十年时间都搞不明白啥叫见义勇为,啥叫正当防卫。搞的一群女拳垄断立法司法以及解释权,到今天连拐卖男人算不算犯罪都说不清。
右壬常骂毛泽东不尊重物权人权市场经济,“连个物权法都没有”。
然毛泽东当初建军制定“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简明扼要一目了然。短短几十个字,关于物权的有六条,关于人权的四条。短短几句话就把方方面面的情况涵盖的差不多了。仅“买卖公平”一条就顶后来法律党徒子徒孙各种裹脚布法律一万条。
毛泽东靠着短短几句话就把红军军纪维持住。而换成现在的法律党,我估计就“不调戏妇女”都得搞出几百万字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解释——估计连解释什么叫妇女什么算调戏都要专门立法搞几万字。这边解放全中国了,那边《三大纪律法》很可能都还没读完。
刘邦“约法三章”,拿破仑法典坚持 “把繁冗的法律辞句锤炼成明白通顺的法语”“打断琐碎无益的枝节争执”,毛泽东“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简单易学易用。
说到底,这些都是是为了让普通人也能理解明白法律、规则的例子。
如今的法学,已经成为了不说人话,搞法言法语,制造了许多空话连篇、言之无物、东拉西扯、隐晦曲折、多如牛毛的法律法条。天天嚷法制啊、普法啊,但其实打心眼里根本就没打算让你懂。
系统越复杂,漏洞缺陷就越多,然后就会有法律人士钻漏洞,然后就得有法律人士补漏洞,结果循环下来,最终就是搞出了一坨屎山。养活了一群讼棍和法律党,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和利益集团。
什么都要靠法律,什么都长篇大论。所谓严谨实为晦涩,保证只有自己能看懂,解释权也一样在特定法律党圈子里,别人连质疑的权利都没有。以至于面对浩如烟海的各种法律条文合同协议里,正经讼棍也只能主攻一两个方向。老百姓天天忙于自己的本职工作,时间有限,精力有限,哪象这帮人游手好闲琢磨文字诡计?
于是生活中就诞生了无数又臭又长合同、协议,同样空话连篇、言之无物、东拉西扯、隐晦曲折,法律党挣了钱,地主老财又能忽悠老百姓了。你不想被忽悠,那就要找律师。所有人围着法律转,法律围着法律党转,法律党围着金主转,“法制”目的就达到了。
法制越昌盛,国家越遭殃。
法律产业不但不事生产,搞不好还会成为鲸吞社会资源的黑洞。
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现实。
美国现在日益衰落,产业去实体化,“法制昌盛”功不可没。
2023年,美国的律师人数占全球的35%,每年的诉讼案件高达4000万起。过度法律化的现象导致企业运营成本大幅提高,经济效率低下。美国GDP里有7%是都是法律直接相关的打官司律师费。也就是说,你花一万元,其中有七百都是应付打官司的。如果加上知识产权、保险等等间接相关的法律服务更是天文数字。
而美国法律“大而全”,法律界活得滋润,并没有对美国反腐、治安起到任何正面作用。
有哪些东西是被过度设计(over-designed)的? - 西门灌的回答 - 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