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问题的方向错了,我国社保问题的核心不是社保征收比例是否合理,而是财税体系就没能力收取多数人的社保金。
我国目前这套基于国企体制设立的社保俺之前吐槽很多了——
但您说要根据当下就业市场实际情况,针对经常跳槽,时不时失业以及灵活就业等问题调整好社保体系就能解决问题了?
那也不可能,因为我国目前整个财税,是基于对企业征收,而非对个人征收的。所以如果只改社保规则,就算改的再好,对多数人也收不上来钱。
这点可以从中美两国的财政收入来源对比看下——
我国税种有18大类,其中主要是增值税(38%)、企业所得税(23.7%)、消费税(9.6%)、个人所得税(8.4%)。
其中只有个人所得税理论上与个人有些关系(实际上关系也不大,还是一些非常正规的企业代缴),其他均为企业缴纳。
所以一直有种说法,在中国大型企业实际上就是包税人。税务机构并没有向大型企业之外的主体(小微企业、个体户、个人等)征税的能力(不是说收不到一点税,而是无法掌握具体应该交多少税,主要靠这些经营主体自主报税)。
美国那边呢,嗨,税务系统盯住的就是个人,个人所得税占比50%左右(去年是49.8%)。

直白点说,我国这套间接税而非直接税为主的体系,就没有对多数人普遍性征税的能力。社保可以说就是需要多数人缴纳的一种税收,当下的税务体系自然也没有保证让多数人缴纳社保的能力了。
PS:我国社保缴纳人数最好看职工医保,这些年最多是2.7亿人缴纳,相当于同期我国就业年龄段人口(7.7亿人)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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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解决方法无非有二:
一是大改税务体系,把间接税为主变成直接税为主。
二是间接让人承担,国家给补贴,补贴来自对大企业的增税,大企业提高国内商品和服务价格,多数人通过刚需消费(水电粮食房子等)实际上缴纳了相关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