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恶性事件首先让我联想到科马克·麦卡锡写的小说《老无所依》,里面讲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美国,杀人犯行事不像以往那样是为了财或为了色,而是漫无目的,甚至杀人本身就是目的。老警长在这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感到无所适从,祖辈警察留下来的经验都失效了,但还是得按照自己的原则生活。这件事联系之前南昌女生的那个事件真的很像,开头警长自己口述道:
我把一个男孩送进了亨茨维尔的毒气室。一个,就一个。我逮捕的,我见证的。我去那里看过他两三次。三次。最后一次是他被处决的那天。我并不是非去不可,可我还是去了。我真的不想去。他杀了一个十四岁的女孩,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我从来都没有特别想去看他,更别说是在他被处决的时候去了,但我还是跑了一趟。报纸上说那是一桩激情犯罪,他却告诉我根本不关激情什么事。他一直在和那个小女孩约会,虽然她还那么小。他十九岁。他告诉我,差不多从记事起,他就一直盘算着要把什么人弄死。他说,要是他们放了他,他还是会去杀人。还说,他知道自己会下地狱。都是他亲口对我讲的。我不知道该怎么理解。我真的不知道。我想我从未见过他那样的人,这件事甚至让我怀疑他可能属于某类全新的物种。我看着他们把他绑在行刑椅上,关上门。他可能显出了一点紧张,但顶多也就是那样了。我敢保证他明白自己再过十五分钟就要下地狱了。我确信。我也确实想过很多关于这个案子的事。他不是那种很难沟通的人。叫我“警长”。我却不知道该跟他说些什么。面对一个承认自己没有灵魂的人,你能说什么?何必跟他多说?这件事我想了很久。但是跟下面要说到的那群恶徒相比,他又算不上什么。
很多回答也提及根本无法理解这个人。
我每天早上都看报纸。主要是想试着找出还会发生什么事。倒不是说我在阻止这些坏事上干得有多好。问题越来越严重了。报上说,前不久,有两个偶然碰在一起的浑小子,一个来自加利福尼亚,一个来自佛罗里达。他们是在两地中间或者什么地方碰见的。然后他们就开始结伴周游全国,到处杀人。我忘了他们究竟杀死了多少人。可这种事发生的几率能有多大?他们之前谁也没有跟对方打过照面。这样的人不可能有很多。我觉得没有。好吧,咱们确实不知道。
是不是真的很像。就连该事件杀人者的行为也有齐格的感觉。不过可能这种类似的情况多发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这件事真是把那个时代拉回到人们眼前了。
老警长的一个另评价倒是蛮符合很多回答的看法的:
好人用不着怎么约束。不怎么用得着。而坏人根本没法约束。也可能可以,只是我从没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