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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岁男子游玩时向一男子提出借宿、介绍工作等遭拒,随后将对方杀害,已被刑拘,他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lii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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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网上就有人在传,说秀山这边有个三十多岁的工厂男工,在宿舍里被杀了,时间是凌晨,听说厨房菜刀都没了才被发现的。

大家一开始各种猜测,说是不是财杀、情杀、仇杀,但谁也想不到,最后居然是一起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杀人案。

最离谱的是什么?这案子压根没有所谓的“动机”,就是一个莫名其妙的飞来横祸,碰上了个游荡的极端青年。

根据警情通报,凶手叫廖某,才19岁,从广西骑电动车一路晃到重庆秀山,说是“出来游玩”。

但你仔细看他做的那些事,哪是什么游玩?

他路过一个民房,就进去找人,说要借宿、给电动车充电,还让人家介绍工作。

说白了,就是把陌生人当加油站了,自己没安排、没目标、没能力,还觉得这个世界都欠他的。

住那栋民房的是32岁的彭某,是个在本地门窗厂上班的普通工人。

人家在工厂干活,下班回宿舍休息。

结果这个廖某上门一通“我要这个、我要那个”的要求都被拒了,然后就开始怨气上头。

当天晚上他没再多说什么,走了。

但谁也没想到,这小子不是走远了,而是回头绕了回来。

凌晨两点多,他翻窗进去,直接拿刀把彭某杀了。

不是争执升级,也不是情绪对抗,就是一边单方面上头,另一边人正在睡觉。

这种纯粹的随机性暴力,完全无法预防,也毫无逻辑。

彭某什么都没做错,甚至压根都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人就没了。

案子目前在办,廖某已经被刑拘。

他也没跑,说是“对方拒绝后心生怨恨”,自己承认了。

那他会判多重?

从法律上看,这事是典型的“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再看他这情况,不存在“情节较轻”的余地。

第一,他是事后返回杀人,有明显的预谋成分。

不是情绪一激动当场干架,是离开后“酝酿”出来的。

第二,作案手段是夜潜杀人,被害人没有防备,毫无还手之力,属于行为恶性极高。

第三,杀人动机是“你不帮我我就弄你”,这是最赤裸的反社会思维,没有任何可以辩护的余地。

所以这类案件,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精神鉴定出问题,没有自首,没有悔罪,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干涉,那就是十年以上起步,甚至大概率是死刑。

但这件事的重点根本不在于法律怎么判,法律当然得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得把凶手关起来,但问题是,这种人为什么会出现?

19岁,不是个小孩子了。

这个年纪的人,按照正常轨迹,大多数要么在上大学,要么已经工作了。

他不是。

他出来游荡,骑电动车横穿几个省,不是为了学习,也不是为了赚钱,他就是在走投无路的边缘地带,一边想着别人帮他,一边觉得世界亏欠他。

而且,他的行为模式特别有意思:不开口要钱,要住宿、要电、要工作,看起来不涉及金钱,其实是想以一种“合理”的方式让别人承担他活下去的成本。

而当别人拒绝时,他不是觉得“我要求太多”,而是觉得“你为什么不帮我”。

一旦这个心结拧死,他就变成了随时可能爆炸的不稳定因子。

这才是社会最可怕的地方,不是坏人太多,而是这种被压抑、漂浮、不知底线、不讲逻辑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没有家庭支撑、没有目标、也没有边界感。

他们流动在城市缝隙里,一旦有点情绪刺激,就可能掏出一把刀。

像彭某这种人,太多了。

工厂工人,没日没夜地干活,赚点工资,供自己吃饭养家。

他什么错都没有,只是因为住在那栋楼、碰巧那天开门、只是因为一句“你不能住这”,他就成了牺牲品。

我们过去常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现在恐怕得换个思路,你以为是在帮人,也可能是在惹祸。

不是说要冷漠,而是得清楚,人在这个社会上活着,你不能靠道德抵御极端。

人有权拒绝别人,哪怕你只是穷,哪怕你很惨,那也不是别人要为你兜底的理由。

更别说,杀人的人,不是因为“太惨”,是因为太自私。

这事说到底,是整个社会的一个破口。

我们该问的,不仅是“他会判几年”,而是“我们怎么防得住这种事再发生”?

我们有没有办法识别这种人、隔离这种人、预警这种人?还是说,一切只能靠运气,靠不被撞上?

愿彭某安息,也愿他的家人早日得到赔偿和安慰。

但更希望我们这个社会,不再那么轻易地让普通人,死于一个路过的陌生人手里。

这不是天灾,是人祸,是社会安全底线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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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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