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啊!
欧洲就是一个住宅小区,美国是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的大股东,而且有相当分量的投票权。
那么当小区里有一户恶邻居,破坏小区业主公约,强占其他邻居住宅以及公共空间,还受到物业公司大股东的纵容甚至鼓励,那么在暂时无法开除该股东,也暂时不希望小区内全面武力对抗的前提下,业委会出面和受害方业主,一起去找大股东商量,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就是一个大概率的选择了。
而且这一届来看,特没谱圆滑了不少,跟一个溜溜球一样,一会儿上一会儿下,还没有定势,那么努力说服他再次改弦更张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了。
其实咱们东大人理解这个(应该)最无障碍了,毕竟东大官方,也是一直说要大家通过对话协商来解决问题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