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回答

官方通报整改北京协和医学院4+4试点班,严控报考条件,毕业生开展住培,论文答辩后将再查重,有何影响?

每日经济新闻
641个点赞 👍

董小姐的事情终于迎来了官方的盖棺定论了。如果还有人不知道董小姐事情的知友们,可以看看我之前的回答,链接如下:

现在官方写的处罚通告,看着洋洋洒洒处理了19个人,但仔细一琢磨,确实像隔靴搔痒,罚酒三杯,根本打不到痛处,更别提啥震慑效果了。

首先就是核心责任人“罚”得太轻,跟没罚差不多。

    • 董某莹的姑姑班某娟(北科大的处长): 这是整件事的“发动机”和“操盘手”!伪造关键成绩单打通入学通道,后面又安排人给董某莹抄论文提供便利,性质极其恶劣,属于知法犯法、利用职权系统性造假。结果呢?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取消导师资格、调离教师岗。听着挺多?仔细想:撤职? 她本来就是副处长,撤了职级,但还在体制内,饭碗没丢。调离教师岗,可能去个闲职部门,待遇影响有限。留党察看一年? 一年后表现“好”就能恢复党员权利。这处罚对她个人前途的毁灭性打击,远低于她所作所为的恶劣程度。她主导了关键环节的严重舞弊,仅仅调岗撤职,代价太小。
    • 协和招办马某: 审核成绩单的关键第一关,连伪造的16学分成绩单都看不出来(或者不想看出来?),严重失职渎职。结果:降低岗位等级、免职。同样,免职不等于开除,饭碗还在,换个岗位或降点待遇而已。这种核心岗位的严重失职,应该彻底清除出管理队伍。
    • 导师邱某兴: 对董某莹这种“关系户”学生,开题和最终论文题目南辕北辙都不管不问,导师责任形同虚设。结果:批评教育(已退休)。人都退休了,批评教育有啥用?等于没罚!
    • 帮忙抄论文的马某渊(北科大教师): 直接把别人的论文稿子给董某莹抄,学术道德彻底沦丧。结果:党内严重警告、记过、暂停招生资格两年。还是没开除!暂停招生资格两年,两年后呢?还能继续当老师、带学生?这种学术败类留着过年?

另外,对领导责任“罚”得更是轻描淡写,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 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崔某(主持工作)、协和医学院副院校长张某: 单位出了这么大篓子,管理严重混乱,制度形同虚设,暴露出系统性风险。结果:一个诫勉,一个党内严重警告。诫勉谈话就是不痛不痒的批评教育;党内严重警告是最轻的党纪处分之一,不影响职级待遇。这跟罚他们写份检查有啥本质区别?一把手、分管领导对如此重大的丑闻,只承担这么点责任?这能让他们真正痛定思痛去整改?笑话!

对“关系网”和“打招呼文化”的打击,如同挠痒。

    • 协和医院骨科主任仉某国给中日友好医院脊柱外科主任移某打招呼,帮董某莹调整规培计划。结果:一个诫勉,一个诫勉。又是诫勉!这种利用职务之便、人情关系干扰正常秩序的行为,是滋生腐败和不公的温床,仅仅诫勉?这能震慑住其他人下次不打招呼?鬼才信!

对学术不端的处罚,缺乏实质性和长远性。

    • 涉及论文不当署名、重复发表的通讯作者、并列一作,处理是:科研诚信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这玩意儿有啥用?不痛不痒,不影响职称、待遇、项目申请。对于把论文当“命根子”的学术圈,这种处罚毫无杀伤力。应该直接挂钩:取消一定年限的评奖评优、项目申报、招生资格,甚至降级、解聘。

因此啊,这个处罚通高,压根没有震慑力,核心在于:

  • 违规成本太低,远低于收益: 董某莹靠着造假和关系,成功混入顶级医学院、拿到博士学位、进入顶级医院工作(虽然现在被开除了)。那些帮她的“关键人物”,付出的代价(撤职、调岗、警告)相比于他们获得的人情、潜在利益(或仅仅是“不得罪人”),显得微不足道。下次再有类似“关系户”,还是会有人觉得“帮一把风险不大,好处可能有”。
  • “饭碗”基本都保住了: 除了直接造假的班某娟被撤职调岗(但没开除公职),其他绝大多数被处理人员,包括严重失职的管理者和参与学术不端者,最重的也就是降级免职,但依然在体制内有饭吃。这在“铁饭碗”思想依然存在的环境里,根本不算伤筋动骨。开除几个以儆效尤?不敢或者不想。
  • 领导责任虚化: 对高层领导的处理,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诫勉和警告处分,不会动摇他们的根本位置和待遇,难以促使他们真正下狠心去刮骨疗毒、彻底改革管理制度。板子没打到该疼的人身上。
  • 对“圈子文化”“打招呼”的纵容: 对利用关系网络干预正常秩序的行为,处罚太轻,等于默许了这种潜规则继续存在。大家会觉得,“打招呼”被发现了,也就是被领导说两句,没啥大不了。

所以说,这次处罚通告,看着热闹,处理人多,但本质上是在和稀泥。对真正的“主犯”和帮凶,处罚力度远远配不上其行为的恶劣程度和对教育公平、学术诚信造成的巨大伤害。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高层,更是近乎于免责。对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和“打招呼”文化,连触及皮毛都谈不上。这种“罚酒三杯”式的处理,不仅起不到震慑作用,反而可能传递出极其危险的信号: 只要后台够硬(或者操作够隐蔽),在顶级学府搞造假、走关系、钻空子,即使败露了,代价也是可以承受的;领导们对眼皮底下的乱象,责任是很轻的;圈子里的“互相帮忙”,风险是很低的。

想要真正的震慑?那得动真格的,例如:

  • 对班某娟这类核心操盘手: 开除公职是底线,视情节严重程度甚至应追究其伪造公文证件等法律责任。
  • 对严重失职渎职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招办马某): 必须开除或勒令辞职,清除出管理队伍,永不叙用。
  • 对尸位素餐、监管不力的领导(崔某、张某等): 至少应给予更重的党纪政务处分(如记大过、降级),严重的应考虑免去现任领导职务。
  • 对参与学术不端者: 处罚必须与学术生命挂钩(取消招生资格多年、降职称、解聘),并公开其不端行为。
  • 对“打招呼”者: 同样要给予更严厉的处分,打破人情大于规则的潜规则。
  • 建立更严厉的“熔断”机制: 发生如此严重的系统性造假舞弊丑闻,相关项目(如协和4+4)应暂停招生,进行彻底整改评估,相关院系领导应引咎辞职或接受更严厉问责。

总之,不拿出“挥泪斩马谡”的决心,不真正让违规者付出承受不起的代价,不把那些占着位置不负责、和稀泥的领导挪开,所谓的“整改”和“震慑”,就永远只是一场演给公众看的戏。协和的招牌,光靠发通告是擦不亮的,得看敢不敢对自己人下狠手。按这次的处理,难!


我是

,一名擅长教育领域的知乎答主,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请点个喜欢、收藏吧,你的点赞、收藏和关注是对我最大的支持!感谢~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
安安
自由评论 (0)
分享
Copyright © 2022 GreatFir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