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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莹肖某事件 5 家机构 19 人被问责,中日友好医院等机构被责令整改,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cqygfxgf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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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这些处罚结果的时候,第一感觉是,这位姓董的家人裙带关系网络,真是相当广,为了她一个废物,能往上走,她家人先后动用了“四大党委组织”,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中日友好医院党委”、“北京协和医学院党委”、“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党委”。

这个姓董的,真是能力一般。很多没背景的学生,努力点,也有不少当上优秀医生的。这位姓董的,几乎动用全国各地的力量,我还以为她是要当院士,结果就是为了毕个业、混个医生,将来可能再混个领导当当。

这个结果,至少看出国家卫健委这次调查还是用了力的,5家机构19人被问责。也许还有人没被处理,但至少力度是有的,应该是个进步吧。

成绩单造假、论文抄袭、学位水分、违规手术。……不知从何说起了。

先说数据吧。

协和医学院4+4试点班,2019年董大小姐入学的时候,提供的北京科技大学成绩单,4门课程共计16学分,全是假的。

教务处马某在审核中“没辨别出来”,注意我打了引号。

难道这位马是被忽悠的?鬼才信,肯定是在装瞎。

董某莹2021年2月开题报告是人工智能影像技术在脊柱畸形中的应用,2023年5月申请答辩时题目变成了跨模态图像融合技术在医疗影像分析中的研究,前后完全不搭边,题目变更也没履行审批手续。

论文指导老师吴某宏同时还当答辩委员会成员。

看她发表的论文,她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存在重复发表,一篇英文一篇中文,内容基本一致,分别发在Gastroenterology杂志和《中华医学杂志》上。

还有3篇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2023年7月2日、2024年3月1日和3日连着发在UroPrecision杂志上,说是指南其实就是翻译一下,连实质性学术贡献都没有,作者排序完全不符合贡献度。但是居然还是联合作者。

肖某,违规让董大小姐参与手术,私自安排她在北京市第六医院荧光腔镜精准肺段手术中协助腔镜固定,还提供不实宣传素材。

一个还在实习的学生就上手术台了,呵呵。还不是因为有人罩着。

北京协和医院骨科主任仉某国直接给中日友好医院脊柱外科主任移某打招呼,为董某莹调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计划提供便利。

协和医学院4+4试点班这个项目,说是什么医学教育改革,实际上就是某些人快速获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的绿色通道。这个之前大家已经说烂了,不提。现在官方调查出来了,结果是:

对北京协和医学院“4+4”试点班其他学生的入学资格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存在违规情形。

我只能说,谁出事,谁倒霉。只要没出事,那就继续横着走。

董某莹本科学的是经济,博士读的是内科,导师却是骨科的,这种跨界组合在正常的学术体系里根本说不通。调查组对4+4试点班其他学生也进行了核查,虽然说没有发现存在违规情形,但这种主动澄清本身就很说明问题。

如果这个项目真的清清白白,那就不需要专门核查了,更不需要辟谣说某些学生不是院士孙女,这些都不需要。

协和医学院4+4的招生网页,大家当时也知道,事发不久就打不开了,往年录取生名单也查不到。

5家机构19人被问责。

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崔某、胸外科主任梁某阳、护理部副主任张某,履行责任不力。
北京协和医学院教务处马某,审核不严。
北京协和医学院副院校长张某,管理责任不力。
北京协和医院胸外科主治医师邴某兴,私自安排实习。

balabala一大堆,这些我挂在最后面。

一个成绩单造假能通过审核,一个论文题目可以随意更换,一个实习生可以上手术台,一个学生可以轻松调整培训计划,这肯定是主观故意的结果。如果每一个环节都是偶然,那才有鬼了。

协和医学院作为中国医学教育的最高殿堂,如果连它都存在这种问题,那整个体系的公信力还剩多少,我不知道。大家细品吧。只不过很多事情,就是得爆出来,才能查,才能抓,但是能爆出来的毕竟是少数。

肖某也是一样。他也不过是这个利益链条上的一个工具人。

真正应该追问的是,这套4+4项目从设立之初就存在制度漏洞,为什么一直没有被发现?这些审核流程为什么形同虚设?这些本应该相互制衡的机构为什么能够串通一气?

从更深层次来看,这个事件反映的是中国高等教育和医疗系统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

优质医疗和教育资源高度集中,竞争异常激烈。另一方面,监管制度不完善,权力制衡机制缺失。在这种环境下,有关系有资源的人总能找到各种方式绕过正常程序,而普通人只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艰难求生。

董某莹事件的真正价值,不在于处理了多少人,而在于它撕开了这个体系的一个口子,让公众看到了里面的真实生态。如果我们只是满足于处理几个替罪羊,而不去反思和改革制度本身,那类似的事件还会不断发生。

注意这次调查和处理的时机。事件发生在4月底,调查结果在5月中旬就出来了,速度相当快。这说明上头对此事的重视,也说明相关机构承受的压力很大。

但是快速处理也可能意味着草草了事。别看19人,19个人的问责名单,看起来很多,实际上可能只是为了平息舆论。当然我不是说就真的是这样,我只是说,大鱼没那么好钓。

真正的制度改革和系统清理,恐怕还需要更长的时间和更大的决心。否则,下一个董某莹还会出现,下一个肖某还会出现。

接着,我们来看处罚。先关于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涉事人员调查情况和主要问题。

  • 肖某违规违纪违法的主要问题,暴露出中日友好医院存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德医风建设相关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问题,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崔某,肖某所在胸外科主任梁某阳,以及护理部副主任、手术麻醉科护理单元护士长兼手术室护理单元护士长张某履行责任不力。

分析:副院长崔某,肖某所在胸外科主任梁某阳,以及护理部副主任、手术麻醉科护理单元护士长兼手术室护理单元护士长张某,“履行责任不力”,注意这个定论,履行责任不力,就是不够负责。

  • 2019年4月,北京协和医学院教务处马某在董某莹报名材料审核中,未辨别出其提供的北京科技大学成绩单(4门课程共计16学分)系伪造
  • 北京协和医院胸外科主治医师邴某兴在董某莹实习期间,私自安排董某莹在北京市第六医院“荧光腔镜精准肺段手术”中协助腔镜固定,并提供不实宣传素材。

分析:注意这里,这位邴某兴,为什么会帮助董?是自愿?还是受贿?还是被指示?自愿我看不太可能,肯定有利益交换,受贿的话,谁是行贿者?没说,被指使的话,谁是指使者?也没说。最后只是“给予胸外科主治医师邴某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就是把邴某兴处罚了,问题是,他上头肯定有人要他这么做啊,为什么没揪出来呢?

  • 董某莹的导师邱某兴指定北京协和医院骨科吴某、吴某宏负责董某莹科研训练和论文指导。董某莹2021年2月以“人工智能影像技术在脊柱畸形中的应用”进行开题报告,2023年5月以“跨模态图像融合技术在医疗影像分析中的研究”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与开题报告不一致题目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吴某宏作为论文指导老师同时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违反了学校毕业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董的导师,邱某兴,和上面的邴某兴情况类似。读过大学的知道,如果没有关系,哪个导师会主动帮董大小姐这么个没出息、没本事的玩意?是能给导师带来啥好处吗?所以肯定还是存在利益输送,可能是董的父母,也可能是父母的朋友,但是这些都没详细说,就说了一句“董某莹的导师邱某兴指定balabala,帮助董”,这只是结果,这个结果的原因,没提,然后处理也是一样,把邱某兴咔嚓,处理一下,而且怎么处理的?“给予董某莹导师邱某兴批评教育(已退休,不再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就这么批评几句,甚至可能还没批评,就算处理了,我去。她这位导师,肯定有很大责任,上面说的很清楚,她导师“指定北京协和医院骨科吴某、吴某宏负责董某莹科研训练和论文指导”,结果这两位怎么指导的?董大小姐的学位论文的内容,和开题报告都不一样,都通过了,还是博士答辩。这相当于:我现在要进行博士答辩,我的题目是有关生物学的,结果我的博士论文内容是有关交响乐作曲的,然后答辩老师听完我的答辩后,异口同声:这位学生非常优秀,答辩通过!这显然是有问题,董的这位导师,如果没有和指导董的两个老师打过招呼,那两人怎么可能让这样的论文通过?而且,这两位论文辅导老师的处罚是:给予骨科吴某诫勉谈话并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两年,给予骨科吴某宏诫勉谈话并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一年。这简直不叫处罚,暂停一年招生资格,对导师几乎没影响,因为导师都喜欢能干活的老学生,不喜欢新生,项目上,还得教新生,很费时间。

  • 北京协和医学院分管招生、教学等工作的副院校长张某履行管理责任不力。

这位张某,给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他到底是怎样“履行管理责任不力”,没说。

  • 北京协和医院骨科主任仉某国向中日友好医院脊柱外科主任移某打招呼,为董某莹调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计划提供便利。

这里裙带关系就出现了,仉某国向中日友好医院脊柱外科主任移某打招呼,照顾董大小姐,结果,只是给予仉某国诫勉,啥叫诫勉?就是招呼过来,说一下,让仉某国认识到错误,就没了。

  • 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对学生和工作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管理不严格。董某莹在校学习和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工作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1篇学术论文(发表于Gastroenterology杂志的病例报道“Arare cause of peri- esophageal cystic lesion”与发表于《中华医学杂志》的病例报道《第 551例吞咽困难-胸腔积液-后纵隔囊肿》)存在重复发表行为,论文通讯作者为北京协和医院内科学系吴某;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的3篇学术论文(2023年7月2日、2024年3月1日和3月3日发表于UroPrecision杂志的指南“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on bladder cancer Part I、Part II和PartIII”),并列第一作者为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泌尿外科宋某,两人主要承担翻译工作,对指南内容没有实质性学术贡献作者排序与其对论文的实际贡献不相符,属于不当署名,通讯作者为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泌尿外科邢某增,存在对论文署名把关不严问题。

这里面问题多了去了,姓董的,“以第一作者发表的1篇学术论文……存在重复发表行为”,就是她只写了一篇论文(而且不一定是她写的,很可能是代笔),但是把这一篇论文,发表在了两个杂志上,一个外文杂志,一个国内杂志。这有三种可能,第一还是裙带关系,就是她的文章之所以能发表,是因为有关系找到学术杂志一锤定音那个人。还有一个可能,是这篇论文水平足够了,但是这两个杂志,没有发现重复发表的事实,这个是有可能的,特别是很多外国学术期刊主编,的确有可能犯这种错。具体情况不得而知,只有深入事件内部才能了解清楚。

还有一个,是以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发表3篇学术论文,但是其实姓董的只是承担了这些论文中的部分翻译工作,并没有对创作论文本身,有什么贡献,但是她还是出现在作者名单上了。她之所以能出现在作者名单上,而杂志主编(邢某增)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因为杂志主编肯定也被托关系了,这是非常典型的学术欺骗行为,在一些国家,这个杂志主编会被一下撸掉所有头衔的,但是,这次是怎么处罚这位学术主编邢某增的呢:“给予不当署名论文的通讯作者邢某增,科研诚信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基本没怎么处罚。哎,太可悲了。给大家举个例子,你读完研究生,准备找工作,但是工作单位要求,你至少在校期间发表过3篇国内学术期刊论文,哪怕你不是第一作者,也行。如果你没发表,那这个工作就别想了。然后你就找关系,在三篇学长的论文上,把你的名字挂上去,然后再拿着这个,去找工作,结果就被录用了。这肯定对其他学生不公平啊,因为其他学生,可能是通过非常艰辛的努力,才通过自己发表了三篇文章,而你只是因为有关系,就分分钟搞定这件事,结果呢,那个让你的名字出现在学术期刊上的主编,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的处罚,只是被批评了几句。大家自己想想看,这合不合理。

  • 对北京协和医学院“4+4”试点班其他学生的入学资格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存在违规情形网传两名学生为某院士孙女、个别学生以艺术特长生取得入学资格的信息不属实。

接着,再附上19名相关人员被追责问责 中日友好医院等5家机构被责令整改

有关责任人员和机构处理情况。
在已对肖某、董某莹调查处置的基础上,根据调查结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处分批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和机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具体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 给予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崔某诫勉;
  • 给予北京协和医学院分管招生、教学等工作的副院校长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日友好医院党委

  • 给予胸外科主任梁某阳党内警告、记过处分;
  • 给予大外科护理单元副护士长兼胸外科护士长石某慧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 给予护理部副主任、手术麻醉科护理单元护士长兼手术室护理单元护士长张某警告处分;
  • 给予脊柱外科主任移某诫勉。

北京协和医学院党委

  • 给予教务处处长马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免职处理。

北京协和医院党委

  • 给予骨科主任仉某国诫勉;
  • 给予胸外科主治医师邴某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 给予董某莹导师邱某兴批评教育(已退休,不再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
  • 给予骨科吴某诫勉谈话并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两年;
  • 给予骨科吴某宏诫勉谈话并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一年;
  • 给予重复发表论文的通讯作者吴某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党委

  • 给予不当署名论文的通讯作者邢某增科研诚信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
  • 给予不当署名论文的并列第一作者宋某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田君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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