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8黄金眼果然是无奇不有。
最后追究起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少是有责任的,没做好核对之类的,但个人觉得,社区其实挺冤的,实在是无妄之灾。
卫生服务中心自然有义务核对受种人、接种疫苗等信息,但问题是,小孩子表达能力有限,且主观上可能想逃避打针,一般也只能和家长核对。
医生问是不是叫叫这个名字,是不是打这个疫苗,家长说是,那也就核对过了,还指望医生干什么呢?
这次小孩六岁了,且男扮女装,医生没认出来,或许多少有些过于疏忽。但小孩男女差别也不一定很大,孩子也可能为了不打针,谎称不是自己,或者挣扎得很厉害。如果我是医生,我也想不到,还有人能抱别人家小孩来打疫苗。家长都核实了,还能有问题?

看新闻,公安是行政立案,估计邻居的处罚也不会太重,也没办法。我并不主张严刑峻法,什么事都生硬地往重罪的法条靠。
希望受害儿童的家长在民事索赔上坚决一些。不过,这是灭活疫苗,感觉大概率不会有特别明显的能检查出来的危害。民事上或许也很难获得特别高的赔偿。就挺无奈的。
可能还是要做好科普教育,强调预防接种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卫生改善明显,身边人接种率高了后,相当于有免疫墙,不接种危险没那么明显,我确实感到有主张不接种疫苗的声音,尤其是部分“民间传统医学爱好者”。这风气任由它不能蔓延。
我也希望疫苗技术本身能有进一步发展,不良反应的比率和程度都能进一步下降。我自己的两个孩子,打了麻腮风疫苗后都发了两天烧;看网上的说法,发烧的比例也不低。难免有家长心疼。
最后,有财政负担的疫苗保险制度也需要推广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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