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PRC实行轻微治安违法和犯罪分离、犯罪前科对个人后果严重的制度,很多人就认为别国也是和必须是这样的制度,并大肆嘲讽韩国“坐牢人数多”,发泄情绪。
但是不少国家,比如日本韩国,实行的是所有轻微治安违法与严重违法行为统一作为刑事犯罪处理,区分轻犯罪和重犯罪,淡化“前科”后果的制度。
这就是为什么这次韩国特赦人数那么夸张,“罪名”甚至小到以罚款形式结案的交通违法。
这么看来,考虑到人口基数……
顺便再说一句,PRC引入轻刑封存制度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无非是什么时候落地的问题。以酒驾入刑为开端,近年来大量的轻刑尤其是过失轻刑判决,为广大国民及家属带来了不少不便,进行改革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