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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杨景媛代理律师疑似销号跑路?

lina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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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一下时间线,这一次双方的舆论攻势,进逼到了一个以往从来没有达到的深度,那就是在网上活跃的普通网民与女权在网络了舆论上的基本盘上,第一次进行了正面冲突。代理律师的跑路,是这个趋势的一个标志

另一个标志是豆瓣鹅组π组流浪鹅组,以及境外势力、NGO与学生三者的联系第一次正式浮出水面

之前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个情况。

可以看到这一次的舆论网络窝点几乎在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被直接曝光了

在以往,舆论之所以体现出碾压性的胜利姿态,主要是他们精确地利用了社会学研究的某个原理:也就是“科层制”结构中,处于最基层的政府单位与广大社会之间,存在着一片空白地带。维多利亚时期始,英国的“报纸政治”率先占据这个空白生态位;而奥巴马在选举中的胜利,基本将这一套经验直接复制到了我国。

在1.0版本中,在英国下议院同国王争取税务权时,广大“中产阶级”急切地需要一个能代表市民阶级利益发声的渠道。

明确了这一点,基于2009年民主党竞选上台的经验,宏观的“女性舆论”被拆分成了一个嵌套式的舆论生态,这个生态一般由五个层级构成:

检察院/法院——律师——报纸媒体——网络平台与自媒体——私人PYQ、微信/QQ群与校园匿名论坛,形成了一个层层嵌套的话语暴力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最基本的三类反应机制:

一类机制:

“公检法”

在这里我们只以实际案例作分析,即依据近年连续爆出的强奸案改判来做分析。不覆盖所有情况,大家懂的都懂。

在公检法系统中,检察院与法院是春风姐姐扎堆的地方,理由其实非常简单:办公室工作。有别于要二十四小时备勤的公安系统,检察院系统主要经办公诉恶性案件,在执法环节,直接避开了侦查、巡逻、抓捕等极为辛苦的环节;检察院采取“提前介入”和“司法侦查”等方式,又可以直接从公安手上接过公诉案件。这些工作大多以审讯和文案工作为主,相对安全。因此对女性有一定的岗位扶持;同时检察官的社会身份也一般较警察高一些。

法院就不说了,大家都清楚。

在司法侦查环节,律师仍然是不介入的;这类提前介入给了检察官直接审问嫌疑人的机会,它也是最容易进行诱导性发问与“制造笔录”的时候。从判例上看,这些年涉强奸的案例,数量大幅度增加,但量刑却畸轻。真正的原因不是检察官包庇犯人,而是检察官在通过大量诱导性发言诱导证言后,转而以证言笔录逼迫嫌疑人进行认罪交易。

参考证据是刑期

强奸罪是刑法中规定的重罪,证据落实后一般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然而近两年判处的两年、三年徒刑却直线上升。这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在证据有瑕疵或没有扎实证据的情况下,利用信息差,对嫌疑人进行的认罪交易。也就是说,几乎是靠口供,次要证据与嫌疑人口供定案。这种原本不会出现在刑事犯罪定罪证据中的情况,在这几年被大量运用。

目前爆出的改判与国家赔偿案,基本都是这个情况。

依据媒体对已“翻案”的案件报道,在审查中,只要判定发生了性关系,并且有女方报案,在司法侦查阶段中就会要求男方用证据证明之前是否有性同意;没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嫌疑人在承认发生性关系后,大多都会遭到类似的审讯。

审讯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弄清真相,而是直接对嫌疑人的判断力与自信,进行直接攻击,迫使其陷入无休止的自我怀疑之中,从而失去自我辩护的能力。不再辩解,在心理就意味着放弃了自我保护的天性,而任由对方处置。然后,嫌疑人会在“你的事情不严重,签字了就可以回家”的诱导类发言中签字,然后被定罪。

这一套是不是很熟悉?

是的,这就是杨同学在对付肖同学时使用的审讯技巧。

教会她们这些的是律所。

包括丁律师的律所在内,以广东地区为例,广东地区的律所与美国领事馆的关系十分密切。这种关系体现在重点培养的涉跨境业务上。这些律所会在基金会的支持下成立NGO——尽管2014年后,国内的NGO必须在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同时禁止未经注册的外国NGO活动。但这些NGO很快便学会了令成员以个人身份参与境内律所事务,以及渗透民政部注册正规社团的方式,以“带资进组”的方式完成渗透。这些律所与基金会在每个假期以实习生的形式招募大学在校女生加入实习,同时利用“社会公益”行动将实习生介绍给使馆文化处或领事馆,开具实习证明与推荐信。

由于有经济能力和交换条件的学生一般聚集在985和211高校。2017年以来,通过这种方式,许多律所制作了大量简易审讯手册与电子书,作为“内部资料”(规避出版审查);由律所实习生担任学校联络人,在学校进行分发和培训。而伴随着参与者的扩大,自觉掌握了“信息差”的女性,因为可以直接获利,至少在社会生活中取得不正常优势,而更加积极地参与进来。学期开始时,联络人在学校内部发展学生下线与学生社团。这些下线会在学校中搜集人事传闻与校内热点,发展新的学生下线,介绍更多学生给文化处与律所,并亲自炮制舆论焦点。

不仅如此,联络人会同学校的教师,尤其有基金会背景的教师取得联系。这些教师或者在本校开设相关课程,或者运营研究中心,或者有基金会的资助背景与国外学会任职,以保证在价值观的耦合。有了指导教师的保护,联络人能更方便获得学生群体的内部话语权,以更快地达到培养舆论骨干,扩大联络点人数的目的,然后指挥这些下线以学生助管、助研、助教的身份,向学校的各个岗位渗透。

这样,在重大舆情事件中,联络人基本可以做到“尾巴摇狗”,以在校学生的身份反向牵制学校决策,定点威胁或胁迫决策层负责人,同步将学校决策动向泄露给媒体与自媒体的同时,通过已形成的意见奇点,以点带面地煽动校内舆论乃至集会活动,进一步钳制学校高层可能的决策。

不屈从就死。

在未公开的案例中,已经出现了多次有组织冲击学院,校长办公室、学校办公大楼的事件,并且定点开盒法官、校长和调查组个人信息的情况;同时,通过已建设的信息管道,联络人可以直接遥控包括自媒体,国内媒体、校友会和海外媒体,从而进一步冲击学校利益(尤其是校友捐赠)。

二类机制

传媒集团与网络舆论

几乎所有制造的案例都会第一时间由学生联络人转给媒体联络人,其间便包括传媒集团与各个自媒体,但在这里涉及到不方便透露的东西,暂且不详细讲述运行机制。

但也正是这个环节,由于传媒报业的介入与自媒体的配合,舆论会在48小时之内到达顶点。之所以是48小时,是因为这是有司针对大型舆论事件的反应决策时间

一鱼两吃,由于指定有司的公共舆情机制方案的制定,也是由这些具有新闻学会或记者协会身份的媒体从业人员以及律师协助的。因此,舆情事件的节奏,完全是在传媒组织的掌控中。事件的爆发时间与持续时间,整体是按照重大舆情事故的处理步骤进行的,其目的就是要在全面调查开始之前,学校先出台应急措施,对当事人进行处分,以平息舆情。

然后,这套处理流程便被“责任制”给挟制了。由于已经给出了处分,撤销处分时,会产生多个责任人,撤销处分也会影响其仕途。所以,“应急处理”无一例外,都会在这种威慑下被固化下来。这也就意味着原本作为舆论对立面的学校,此刻被俘获位一个利益共同体。

这也就是“报纸政治”的威力所在

而作为多数的普通网民,绝大多数时候只和这个阶段的传媒霸权碰撞。由于传媒的井喷式爆发,社会认知在这一瞬间被改写,同时也保护了三类机制中的“社会机制”,亦即作为多数的“外部小组与编外人员”

三类机制

外部小组与编外人员。

实际上,这一层才是豆瓣鹅组、π组、生活组所在的圈层。这个圈层存在的意义有三:第一,交换信息,筛选可以介入的信息,快速完成动员;第二,以最快的速度调集闲散人员,刷起热点;完成短时间内对不利信息进行的密集举报,导致触发审查机制的“捂嘴”工作;在PYQ和SNS媒体进行信息的二轮、三轮传播;积极散播假消息,污染信息;第三,对传播中遇到可能的目标人物(群组)、猎物和阻碍进行渗透,拉拢,威胁和“开盒”

在过去,三类机制实际承担着“最后一公里”的工作,也就是以大量的人口基数,完成那些人机或意见领袖所无法完成的渗透——压制——传播工作;同时进行网民的转化,控制(入群要验真实身份,邮件恐吓与开盒);但这一系列工作都是见不得光的,因而通常在一类机制与二类机制的交替保护之下,才能顺利开展工作

她们是灰色的

但这一次,一类和二类机制终于失灵了(理由不方便说)

所以,三类机制在退潮中,第一次暴露在所有人面前。而它的暴露,也就意味着一类和二类机制“被盯上了”

至于具体到丁律师的撤离上,律师谈话时都会自备录音笔,正式谈话的内容都在她手上。但杨同学未必会录她的音

因为,一个可能,杨同学与丁律师的关系并不是单纯的雇佣关系

丁律师或许就是杨同学走向境外势力的一环,从她与凤翔文化节和以色列使馆的联动,以及杨同学胆敢团伙威胁逼迫厅长来看

或许是上线与联络人之间的科层制关系吧

Bonnie Cly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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