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也看成了“发布12字评论,被判寻衅滋事罪入狱2年,3次上诉终于翻案,最后只得到了2377.6元的赔偿”。
想了半天没想明白,能有这么荒唐的事儿?
哪哪儿都不对。
然后仔细看了一遍,事情是这样的:
1、肖某在抖音评论当地实事,被公安机关拘留5天(全部处罚)。
2、公安机关的理由是“不实言论”,“在网上起哄”。
3、肖某被拘留完就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2次上诉都没能成功。
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赔了2377.6元(5天自由)。
什么鸡毛狗碎的事儿也能上热搜,真的是绝了。
这种吊事儿也能上价值。
你肖某不该被拘留吗?
你们是不是都被两根红线吸引了眼球?

往上面看看呢?
肖X在抖音软件上刷短视频时,刷到XXXX发布的一条本县三井头步行街一辆消防车在一栋在建的建筑房屋上教援的短视频,肖在该视频发布评论为“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的不实言论。
消防车救援视频下,造谣说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
消防车救援是怎么联系到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的?
这不是“不实言论”这又是什么?
高院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依据是什么?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中明确指出:“肖X发表该评论虽不当,但该评论并没有具体的指向对象,其评论下有六人点赞、一人评论,社会不良影响轻微,可以予以批评教育,但认定为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寻衅滋事的证据不足。被申请人湘阴县公安局以肖新良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过罚明显不当。应予撤销。”
什么意思?
肖X不是没错,但是错不至于要拘留他,批评两句就好了。
怎么到某些人嘴里,就变成了肖X没错了,变成了大好人被邪恶公检法联合整治了?
被迫害妄想是病,得治。
我是真的服了,新闻学魅力时刻。
看了半天评论区某些激动的网友,总之就一个意思:
撇开事实不谈,肖某就不能骂两句吗?
关键就关键在:抛开事实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