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辞职,马上走人。
没有第二个办法可想。
保密这个制度,认定权不在你们老板手上,甚至不在法院手上,在国家相关部门手上。为什么说相关部门,而不是具体部门,因为保密这个东西,在中国只要是涉及的部门,包括上级部门、涉密要求部门、安全部门、甚至行业部门,它们认为属于必要的,那么你就是泄密,甚至另外几个部门说没事都不行。
也许这个规定不合理,但列出来变成了法律,你是没权力跟法律纠结合理不合理的,你老板更没有这个权力。而你作为企业内保密第一责任人,只要被发现这个事情,进去是肯定的,是没有理由的,即使你拿出再多切实的证据证明是你老板所为,也没有任何意义,顶多少判一年。
而因为泄密进去之后,这个污点是真会影响后代考公、从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