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盲猜浦东发生的,有兴趣的可以关注下浦东公安微信公众号,里面有些案例已经删了,我半年多前就提出过这个疑问了。
浦东之前有些看起来连治安拘留行政拘留都算不上的事情各种刑事立案,在他们的微信公众号发过案例。
当然必须指出这位公安局长确实很强硬,优点是他严厉打击了上海市民间高利贷,那种一万三个月滚出几百万的,保底滚出十万的那种高利贷。(知乎从业者当然不会告诉你们这种是怎么操作的,当年这圈子有句话,干这行三年,市区三套房加豪车加千万存款,一辈子无忧)
至于缺点,自然就是很多人不收敛着脾气很容易留下案底。
重要的其实不是执法严格到严苛,而是双标。
当然这种司法解释权归公安所有,检察院法院全面配合公安的情况很符合目前国情。
现阶段法律素养来说律师反而是最高的,现在也是律师最尊重法律最尊重程序正义。
可惜连很多写法考教材的老师,全国知名刑法老师、律师比如蔡雅奇老师,在公检法眼里估计和一些优越人士看农民工的感觉是一样的——不配得到尊重的下等人、不过是服务我们的贱民。
不要觉得程序正义会放过坏人,你怎么知道你眼里的坏人是不是被冤枉的?程序正义至少能保证无罪的人不会被肆意定罪冤死。
而相当一部分公检法从业人员包括知乎好警察们对“程序正义的嫌麻烦”本质上是觉得“大不了就是一起冤假错案而已,能比得上我金贵的时间和业绩指标的完成么”
反观如果你公检法有关系的时候,该判刑的判无罪,该刑事立案的连行政拘留都没有,公安会告诉你这是民事纠纷。
你看有的时候把别人打个半死都只是民事纠纷,有的时候口头教育一下霸凌自己孩子的学生就是顶格行政拘留,但凡那位父亲有推搡的动作,怕不是刑事立案了。
“亲爱的雷斯垂德,我认为,当法律无法给受害者带来正义时,私人报复从这一刻开始就是正当甚至高尚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归来记·米尔沃顿》